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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务公开新规旨在构建绿色透明化的服务型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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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建
发布时间:2016-4-20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近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不仅言简意赅地指明了未来五年政府全面推进政务公开工作的总体要求,而且对推进政务阳光透明、扩大政务开放参与、提升政务公开能力、强化保障措施等四个方面提出了政务公开工作的具体要求。《意见》是过往20年来以《关于在农村普遍实行村务公开和民主管理制度的通知》(1998)、《关于在全国乡镇机关全面推行政务公开制度的通知》(2000)、《关于进一步推行政务公开的意见》(2005)、《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2007)、《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2011)等政策文件为代表的政务实践的经验提炼和总结,它的发布不仅标志着国家全力推进政务改革尤其是政策透明度和政务服务水平的坚强信心和决心,更是国家着力推进法治现代化建设工作,实现国家治理现代化、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民主政治及民生福祉的重要政策性支持。政务公开是推进我国社会主义民主政治事业发展完善的关键环节,也是尊重人的权利完整性实现乃至人的自我价值与社会价值和谐共同实现的重要依据。《意见》的适时提出显示出国家着力打造以低碳政治思维、绿色治理环境为政策生态基础的服务型信用政府的发展理念,下面分别从四个方面探讨《意见》将带来的新变化和国家治理启示。

  第一,《意见》对决策公开、执行公开、管理公开、服务公开、结果公开以及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等六个方面做出了严密的范围界定及细化,这不仅是未来五年政府公开工作从决策到结果整个流程的指向性规定,也显示出国家对政务公开中涉及的政府权力运作逻辑、机制及内容的透明化,同时这意味着公民与政府公职人员权力关系的重新调整,即扩大公民有序有效参与政府治理进程的参与水平,这就表明政府公职人员需要不断地提升个人服务素质,以更加平等和谐化的心态来面对来自社会大众对政务工作的建议和监督,而这种调整能否顺利完成关键在于进行行政绩效评估及考核监督的多元利益主体间的博弈效益,当然这也可能会引发高考核标准下的行政人员权力实施与公民权利实现需求间的利益矛盾激化。我国作为高权力距离文化与人情文化的代表性国家,封建官本位思想仍然存在,特别是在经济文化落后的基层单位,推行阳光透明的政务公开工作不仅是提升政府部门公信力的关键,也是解决人民内部利益矛盾、缓和矛盾激化的实现社会稳定和谐发展的重要策略。

  第二,《意见》进一步关注公民参与政府决策及社会治理的权利和利益保障,以全面推进公民的权利完整性实现进程。首先,《意见》将“推进政府数据开放”列为扩大政务开放参与的首条内容,并指出要推进公共信息资源开放进程以为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提供条件。政府大数据是国家治理的重要行政资源,而开放给社会大众则表明国家矢志政务公开创新的坚决决心,同时更凸显了政府关注公民民生事业发展特别是全民创业的权利保障和发展需要。其次,《意见》提出要“加强政策解读”、“扩大公众参与”、“回应社会关切”,以全面满足社会大众对政府创新的理解和认知需要,并特别指出应对与社会大众密切相关的社会关切问题“要按程序及时发布权威信息,讲清事实真相、政策措施以及处置结果等,认真回应关切。”这就表明了政务公开工作实现跨越发展的基础在于全力维护公民的知情权,将事关公民切身利益的“重要改革方案、重大政策措施、重点工程项目”(除依法应当保密的外),“在决策前应向社会公布决策草案、决策依据,通过听证座谈、调查研究、咨询协商、媒体沟通等方式广泛听取公众意见,以适当方式公布意见收集和采纳情况。”最后,《意见》指出要“发挥媒体作用”,“把新闻媒体作为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桥梁纽带,运用主要新闻媒体及时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引领社会舆论。”同时,《意见》明确指出“要发挥新闻网站、商业网站以及微博微信、移动客户端等新媒体的网络传播力和社会影响力,提高宣传引导的针对性和有效性。”。网络新媒体已成为广大人民群众凭借“网民”身份进行政策解读、参政议政以及维护自身权利的第二大活动场所,采用微博、微信等互动性极强的社交媒体有助于公民方便快捷地获取最新的政策解读及评论,并将自身关切的问题及时有效地反馈给政府相关部门,切实保障社会大众参与国家治理及政策决策的公民权利。

  第三,《意见》明确指出要建立政务公开负面清单,“坚持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的公开原则。政务公开的首要前提是不危害国家安全、经济安全、公共安全、社会稳定,政务公开是基于保密与公开平衡化的有例外公开,这不仅需要社会大众对政务公开负面清单保密的做法进行理解和支持,更要合理使用已公开的政务信息,避免被敌对势力利用而发生危害国家安全的泄密情况发生,政府应在今后的政务公开工作中制定相应的保密条例,并进行必要的宣传以提升社会大众的保密意识。

  第四,《意见》指出要“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移动互联网等信息技术,提升政务公开信息化、集中化水平。”与传统的政府治理体系相比,新型的国家治理体系更加注重采用以绿色节约为导向的以新兴的现代化信息技术进行政务处理及信息公开。鉴于我国庞大的人口基数、行政资源的相对有限性及较低的政务信息处理效率,运用大数据、云计算等信息技术为政府快速有效处理海量级的政务信息奠定坚实的技术基础,同时也为处理来自社会大众的海量级政务信息反馈带来切切实实的实惠。以新兴信息技术为基础的“互联网+政务”不仅反映出政府进行国家治理理念的开放性及先进性,更凸显了科技进步及变革对政务公开事业的强大技术推动力。

  第五,《意见》着重指出“各级政府要把政务公开列入公务员培训科目,依托各级党校、行政学院、干部学院等干部教育培训机构,加强对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的培训,增强公开意识,提高发布信息、解读政策、回应关切的能力。”公务员是连接原始政务信息与社会大众的传送纽带,他们对政务公开工作的态度及理解水平决定着政务信息传递失真的程度,因而《意见》对其提出更高的业务及素质要求则显示出国家倾力打造服务型政府的决心,也反映了目前公务员必须改进及提升服务意识及政务意识水平才能更好地从事政务公开工作的客观事实。

  在公民社会日渐发展完善的今天,公民意识的普遍觉醒促使国家政府必须共享政务工作的内在运行逻辑以推动公民权利的普遍性实现,这不仅是社会主义法治社会图景实现的根本性要求,更是实现中华民族“中国梦”伟大复兴的内生性需要。在国家大力推进治理现代化的发展语境下,推进政务公开力度及其保障体系不仅事关国家治理体系的完善与发展,而且关乎公民获得合法权益保障通道顺畅的关键所在。政务公开的水平及成效程度关键在于政府与社会大众及第三方组织的全面系统化的和谐互动,而且这种政务互动应是以政府积极打破行政边界保护的主动性权力释放及公民权利保障途径多元化为基础的。


 

(作者:张建,湖南工学院安全与环境工程学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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