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月,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三次全会上发表讲话,号召全党以零容忍态度惩治腐败。之后,李克强总理主持召开国务院党组会议,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的讲话精神,研究部署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要求以坚决的态度、改革的举措,把政府系统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不断推向深入。
反腐败,态度问题至关重要。这些年来,一些地方和单位的腐败案件之所以易发多发,同那里领导的反腐败态度不端正、不坚决有直接关系。实践证明,反腐败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
零容忍,来自对腐败现象严重危害的清醒认识。反腐败为什么必须坚持零容忍态度?这是由腐败的危害性和反腐败的紧迫性决定的。十八大以来,虽然党和政府坚持“老虎”、“苍蝇”一起打,形成了对腐败分子的高压态势,但总的看,滋生腐败的土壤依然存在,反腐败形势依然严峻复杂,坚决反对腐败依然是党和政府必须抓好的重大政治任务。如果对腐败现象容忍了、妥协了、退让了,那么腐败就会蔓延、成灾,真可能带来“亡党亡国”的悲惨局面。全党同志和各级政府机关工作人员,要深刻认识反腐败斗争的长期性、复杂性、艰巨性,以猛药去疴、重典治乱的决心,以刮骨疗毒、壮士断腕的勇气,坚决把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斗争进行到底。
零容忍,就要坚持有腐必反、有贪必肃。所谓反腐败零容忍,就是对腐败分子发现一个、坚决查处一个,对腐败行为发现一起、坚决纠正一起,坚持“露头即打”,不准滋生蔓延。不管是谁、不管地位多高、权力多大,只要触犯党纪国法搞腐败,就要一查到底、决不手软。近年来,有的政府机关对工作人员教育不力,管理松弛,虽然发现了一些违纪违法的苗头和不廉洁行为,但并不及时提醒、批评和纠正,甚至睁一只眼闭一只眼。这种“网开一面、法外施恩”的做法,很容易养痈成患,最后出一个大问题。各级政府应树立“抓早抓小、治病救人”的反腐败思路。有病马上治,不要把小病拖成大病。对机关工作人员的问题要早发现、早提醒、早纠正、早查处,对苗头性问题及时约谈或进行诫勉谈话,防止小问题演变成大问题。应全面履行“一岗双责”,积极协助党委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明确各部门各单位工作职责和责任担当,确保防治腐败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零容忍,坚持从领导干部自身廉洁做起。反腐败零容忍,是对党和政府以及各类社会组织的要求,更是对每一个领导干部的要求。人们都知道,反腐败重在治本。“本”在哪里?从个体看,“本”就在人的内心。古往今来,有多少官员为内心的贪、欲所害,在腐败泥潭中越陷越深。贪似火,无制则燎原;欲如水,不遏必滔天。每一个政府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一定要充分认识贪、欲之心对人民、对事业、对自己、对家庭的严重危害,切实牢记“手莫伸,伸手必被捉”的道理。孔子说:“见善如不及,见不善如探汤。”一见到善要觉得赶不上似地急切追求,见到不善就要像用手试沸水一样赶快躲开。领导干部要心存敬畏,不要心存侥幸。要知道,人不能靠侥幸过日子。只有按照“零容忍”要求自己,做到“坚定廉洁之志、全无贪腐之心”,才能远离腐败。
零容忍,必须做好反腐败的基础工作。反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惩治腐败分子仅仅是“台面上”的事,大量的基础性工作在幕后。如果一系列基础工作做不好,那么“零容忍”就可能等于零。从政府反腐败的基础性工作看,应按照李克强总理的要求,继续着力规范权力运行,推进廉洁政府、俭朴政府、法治政府建设。当前应重点抓好6项工作:一是继续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和国务院“约法三章”,严肃查处顶风违规违纪行为;二是加强反腐倡廉制度建设,认真执行领导干部报告个人事项等制度;三是加强监察和审计,配合有关部门对腐败问题一查到底;四是继续把简政放权作为改革和廉政建设的重点,公布行政审批目录清单,简化规范审批流程,坚持“放”、“管”结合;五是进一步深化政务公开,重点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六是严明纪律确保政令畅通,各级政府要加强对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落实情况的督促检查,对措施不力、落实不到位的严肃问责。这些基础性工作做好了,才能够进一步开创政府反腐倡廉建设的新局面。(执笔 邵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