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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3-9-11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打造阳光政府,是由人民政府的性质决定的。近十几年来,在党中央、国务院领导下,政府信息公开、行政权力公开透明运行、公共企事业单位办事公开全方位推进,政务公开不断深化,服务群众功能不断完善,对于推动政府全面履行职能发挥了重要作用。前不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表明新一届政府对政府信息公开工作高度重视,也要求各级政府加强信息公开工作,进一步打造阳光政府。
提高认识,增强政府信息公开的自觉性。政府信息公开是现代政府的内在必然要求,是推进依法行政、提升政府公信力的重要举措。政府公信力是现代社会一项宝贵的社会资源,对于社会和谐与健康发展至关重要。然而,根据学者研究,在当代,无论是发达国家还是发展中国家,民主国家还是非民主国家,政府信任的下降已经成为国际间公共治理领域的共同现象。挽救政府公信力需要多方面的努力,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最不可少的。只有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才能增强政府与公众的相互信任,扩大彼此合作效果;才能使政府与企业建立共识,提升经济活动成效,降低政府行政成本。此外,政府信息公开,有利于提升公众的监督能力,对政府官员渎职、贪污、滥用职权行为产生极大的抑制效果,是反腐败的必然要求;有利于促进政府行为的规范化,是依法行政的推动力量。
突出重点,做好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实行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每个时期会有不同的工作重点。按照国务院的要求,当前重点推进9个方面的政府信息公开:一是推进行政审批信息公开。加强行政审批项目调整信息公开,推进审批过程和结果公开,着力做好行政许可办理情况的信息公开。二是推进财政预算决算和“三公”经费公开。2013年,各省级政府要全面公开省本级“三公”经费。争取2015年之前实现全国市县级政府“三公”经费全面公开。三是推进保障性住房信息公开。市县级政府要全面公开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分配和退出信息。四是推进食品药品安全信息公开。重点推进食品药品安全热点问题、重点整治工作、执法检查等信息公开。五是推进环境保护信息公开。重点推进空气质量、水质环境、建设项目环评等信息的公开。六是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公开。推进重大事故和较大事故调查报告公开工作。2014年,实现重大事故调查报告全面公开。七是推进价格和收费信息公开。着力推进涉及教育、交通运输、农民负担、医疗、房地产市场、旅游市场等价格和收费监管信息的公开。八是推进征地拆迁信息公开。着力推行征地信息查询制度,推进房屋征收决定、征收调查结果、初步评估结果、补偿情况等信息的公开,实行阳光征收。九是推进以教育为重点的公共企事业单位信息公开。扩大高校招生信息公开范围,加大高校财务信息公开力度。可以相信,这9项重点工作做好了,必将极大地推进社会发展进步,有效提升政府公信力。
尽职尽责,努力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国务院办公厅在《当前政府信息公开重点工作安排》中,同时公布了9项重点工作的各自牵头部门,彰显了明确责任、狠抓落实的决心。依此,各地区、各部门应更加自觉地把做好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摆上重要日程,将推进政府信息公开、提升公开效果、增强政府公信力作为工作的着力点,把责任落实到具体部门具体人,深入细致地抓实抓好。各级行政机关要按照谁公开、谁负责信息审查,谁公开、谁负责解疑释惑的原则做好信息公开工作。各级政府及其部门在公开信息前,要依法依规按程序对拟公开信息进行保密审查;发布重要的政府信息,要做好深入解读的工作预案。公开后,要密切跟踪舆情,针对出现质疑的情形,及时准确发布权威信息,做好对公众关切的回应工作。只有把规定的工作任务扎扎实实地完成好,才能提高政府信息公开实效,不断推进阳光政府建设。(执笔邵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