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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期的问题分析与突破策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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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 定 安
发布时间:2012-9-5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摘要]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举措。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进入攻坚克难期,要解决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以系统化思维,战略性选择,科学的理论方法,绩效管理的策略来突破文化观念的束缚、体制性障碍、特别是利益的“雷区”,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关键词]行政审批;行政改革;政府流程
  [中图分类号]D630[文献标识码] A[文章编号]1006-0863(2012)09-0014-05

  行政审批是政府部门为应对经济社会发展进程中市场失灵和社会自律不足等问题而采取的必要的前置性管理手段,在预防危险、保障安全、分配稀缺资源、提高从业水平和提升市场主体抵御风险能力等方面发挥着积极作用。[1]随着我国政治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过多过滥的行政审批事项和繁琐交叉的审批流程严重打压社会活力、扭曲了民众努力、抑制了市场创造力,阻碍了经济社会发展。改革行政审批制度,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程序严密、制约有效的权力运行机制,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内在要求,是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客观需要,是建设服务型政府的必然选择,是提高政府行政能力的有效途径,是从源头上预防和解决腐败问题的根本举措。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稳步推进,已经进入改革深度攻坚期
  十多年来,行政审批改革领导机构从实际出发,坚持把取消调整审批项目同促进政府部门有效履行职能结合起来,坚持统筹兼顾和科学论证,积极探索和推广集中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有效做法,不断完善行政审批机制制度,可以说以行政许可法为核心,相关法律法规规章为配套的行政审批法规制度体系基本建立。《关于深化政务公开加强政务服务的意见》全面总结了十多年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的经验并对下一步改革进行了部署和展望,各地政府部门积极推动政务服务中心建设,把行政审批、公共服务、便民服务和公共资源交易逐步纳入政务服务中心办理,加强政务公开力度,在实践中不断创新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的体制机制,省、市、县、乡联动的政务服务体系基本形成。纪检监察部门把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纳入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强化行政审批监督制约机制,运用现代科技手段创新监督方式,推行行政审批电子监察。[2]这些举措有力地推动了行政审批改革工作,推进了政府管理方式创新,促进了服务政府、责任政府、法治政府和廉洁政府建设,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从总体上看,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然滞后于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离党中央国务院的要求和人民群众的期待还有很大距离。行政审批过多过滥、程序繁琐、效率低下以及重审批、轻管理的问题在有些地方、部门和领域依然大量存在;审批权力精简下放不到位,有的部门为了小团体利益采取变通方式保留那些对本部门有利的审批事项;有的部门虽然精简了审批环节,但审批事项的前置条件依然较多;有的部门虽然下放了某些审批权,但下放不彻底,权责体系模糊,有些甚至是半下放或假下放,企业办一件事情依然费尽周折;行政审批监管效果一般,行政审批领域仍然是违纪违法案件易发多发的领域,大案要案时有发生,人民群众的反映还比较强烈。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仍然面临着许多来自体制法制、部门权责利、文化行为习惯、行政管理能力等因素的困扰,已经深度进入攻坚克难期。
  二、行政审批改革攻坚进程中的问题分析
    一是行政审批体制待突破。我国现行的政府机构设置和管理运行机制的一些缺陷已经成为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无法逾越的障碍。一些中央政府部门和省级政府部门职责交叉的问题在地方政府的日常管理中被进一步放大,部门规章中繁琐的程序和要求以及互为前置的一些规定成为了行政审批改革的拦路虎。尽管各地大胆探索出台的一系列地方性规章从制度和机制上对固有的部门法规体系进行了修正,但由于法律效力较低,不能摆脱“违规”之嫌,应该说部门规章修改滞后于各地实践和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需求已经成为事实,更毋论现有部门法的立法质量和固有的部门利益格局。在省以下政府机构中,行政机构设置不一致,行政审批职能分布无法统一,相同的审批职能可能分布于不同的机构。即使承担同样职能的机构中,其内部处(科)室设置也千差万别,部门内部业务协同运行和整合行政资源缺乏统一指导,水平低下,同时大多行政机构内部管理基础薄弱,审批工作的岗位职责和操作规程不精细,没有明确责任人。[3]此外,政府部门在涉及多个单位审批的事项中没有形成协同审批的工作机制,存在部门间信息不共享、多头受理、重复递交申请材料、重复审批的现象,造成办事程序复杂交错,效率低下,即便是已经按“牵头受理、抄告相关、并联审批、限时办结”进行了并联审批程序改革的事项,由于没有建立统一的关联标准,在实际运行中仍然或多或少存在上述问题。
  二是审批权责体系待健全。在行政审批权力下放过程中,普遍存在有利益的事项抓住不放,无利益的事项尽量推到下级部门,相应责任也向下推诿;有些只下放受理权或初审权,没有把终审权下放到位;有些把决定权下放了,但留下发证环节;有些让下级受理和现场踏勘,上级最终审查做出审批决定等等,权责不对等造成下级部门往往由于不用承担最后责任而审查不严、敷衍了事,而具有终审权的上级部门又由于不了解具体情况无法把关。此外,一些需要从上级总体上进行统筹把关的事项如规划、国土和环保等方面的事权,也被大量地下放行使,一些地方甚至向镇(街道)下放审批事权,这些下级部门并无能力承接这些事项。个别下级机构承接下放事权后,没有规范行使下放事权,把关不严,还有个别越权审批,还有一些下放事权出现一半环节在上级、一半环节在下级办的现象。[4]由于审批事项下放权责体系不清晰,监管的主动性和积极性不高,甚至采取放而不管的态度,事后的责任追究机制不健全,出现监管难和假下放,实际上群众办事并没有真正得到方便。
  三是审批业务流程待规范。我国缺乏统一的行政程序法,从全国行政审批的实践运行来看,各地的行政审批流程没有统一标准,行政审批项目实施缺少统一的程序规范,审批服务项目散、程序乱、时限长的现象没有得到根本改观。项目缺少统一编目,整体情况不清晰,政府不便监管,群众不便办事。行政审批信息公布工作缺少统一标准,行政审批项目清理精减后,通常只公布取消的项目,没公布现有项目情况,只公布项目名称,未公布审批程序等等。行政审批项目的立废不够科学,设立或者废止项目不对其实施效果进行评估,没有科学结论的支撑,难以保证行政决策的准确和适当。此外也没有建立实施动态监管机制,缺乏有效的制度规范对审批环节相互之间进行制约,随意行政、低效行政等问题时常发生。
  四是审批信息系统待优化。审批信息系统在行政审批领域已经成为申请人办事的主要工具,由于各地审批信息系统在开通时间上不一致,在硬件和软件条件上也不平衡,各地的职能部门所应用的操作系统多种多样,一些地方的市和县区甚至各有一套操作系统,国家部委和省属部门又有自己独立的系统,甚至一个部门内部不同科室也有各自独立的操作系统。系统林立为审批业务的无缝对接和信息共享带来困难,一些涉及多个部门的事项无法进行协同审批。那些需跨层级审批的事项,由于层级政府部门之间系统不统一无法实现信息共享和联网审批,增加了不必要的程序,也耽误了很多时间。此外,网上审批功能不完善,只能解决简单的办事咨询、资料下载、结果查询,网上全程审批业务数量有限,推进力度还需加强;审批电子监察系统对被考核人员的测评内容和手段较单一,目前还只是集中在时效、业务量方面,对程序是否合法、审批是否规范、服务态度和服务质量是否良好无法进行绩效测评。
  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需要系统化的突破策略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已经深度进入攻坚克难期,要解决进程中的突出问题,必须要有壮士断腕的勇气,以系统化思维,战略性选择,科学的理论方法,绩效管理的策略来突破文化观念的束缚、体制性障碍、特别是利益的“雷区”,在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上实现新突破。
  (一)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必须要有“四全”理念
  “四全”理念是指全局、全程、全员、全民等四方面的系统性思维。
  “全局”是指改革全局视野和大局观念。行政审批是政府管理经济社会事务的重要职能和手段,必须把行政审批改革置于我国的行政体制改革的进程中加以分析,要优化行政职能的机构设置,健全审批权责体系,改进权力运行制约机制,切实增强审批工作格局的整体性、系统性和协调性。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我国经济管理体制改革的继续和深入,其根本在于突破传统计划经济观念的束缚,不断探索政府管理经济和社会事务的方式,善于运用经济和法律手段履行监管职能,充分发挥行政规划、行政指导、行政合同的作用。要坚决取消可以通过市场机制或其他方式运作、加强事中和事后监管就能达到管理目的、多个部门或环节重复交叉审批等事项,释放市场经济活力。行政审批制度改革也是我国民主政治建设的重要内容,必须在依法行政、民主行政和廉洁行政等方面取得成效,承担审批的职能部门要突破部门既得利益的束缚,增强改革大局的意识,不能只狭隘地关注部门权力运行,制造了跨部门间的运行障碍,而应主动对接,提前服务,相互协同,服务全局。
  “全程”是指审批业务全流程再造和优化。流程再造包括考量审批事项的源起、条件、程序等,评审存废依据和流程优化可行性。总的原则是,不把管理的更多精力放在前置环节,而应放在后续过程,宽准入,严监管。流程既包括一个部门所有的审批工作流、内部管理流和公众服务流程,也包括跨部门的某一审批事项业务流或者百姓办事业务流等等。在流程再造过程中要运用上下左右前后的360度分析方法,进行审批事项全生命周期流程再造和管理。其上指主管部门,下指各处科室及其工作人员,左指前置部门,右指协同部门,前指服务对象,后指纪检监察等监督部门。跨部门业务流程再造要更加关注咨询服务协同,办事资料协同,审批流程协同,客户取件协同等。
  “全员”是指全体内设机构和公务员的全员参与创新。行政审批不仅仅只是承担审批业务的部门和公务员的事,还涉及业务研究部门、监管部门甚至是办公、信息化和后勤保障等部门的能力水平,由于在审批制度改革中还可能涉及部门间职能调整,机构合并等情况,各级领导和普通工作人员在内的所有人员都要参与。审批改革尽管有各级政府和上级部门的要求,改革的动力最终还是取决于机关全体人员回应经济社会发展需求,积极改革创新的决心,要善于学习借鉴,参照外地或别的部门改革经验,探索实践和创新创造。要进行“对标”,找到适合自己的标杆,查找工作不足,明确努力方向,还要参照标杆,分析标杆,制定改进的举措和方案,同时将改进措施与每个人日常工作紧密联系,进行实时监控,纠正偏差,努力超越标杆,创造新的标准。
  “全民”是指全民观念和民本意识。行政审批改革要以建设人民满意的服务型政府为导向和目标,突破“官本位”思想的束缚,增强服务为先的意识。要让民众参与到行政审批改革进程中,建立政民互动机制,吸收民意,汇集民智,以民为本,为民服务,让民满意,围绕“向下”服务设计相关审批服务流程和改革举措,必然获得百姓支持,实现最大的社会效益。随着《政府信息公开条例》的实施,行政审批改革必须与政务公开相结合,要让行政审批权力在阳光下运行,确保老百姓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得以落实。
  (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攻坚要把握“四点”战略
  “四点”战略是指要重点、热点、难点、亮点等四方面的战略目标
  行政审批改革的“重点”是审批权的存废和转移。上级政府部门要积极回应基层改革需求,进行顶层设计,提出改革动议。在广泛征求意见、严格审核论证、充分沟通协商的基础上,继续对国务院部门现有行政审批项目进行清理,同时建议相关机构对现有的部门行政规章进行修改评议,根据各地行政审批业务流程再造成果进行完善,形成指导新一轮改革的规范性文件。下级政府要抓好国务院和上级政府关于取消和下放管理层级行政审批项目决定的贯彻落实,强化工作责任,搞好上下衔接,认真清理部门文件,确保取消和下放的审批项目及时落实到位,防止继续审批、变相审批,强化间接管理、动态管理,防止监督“缺位”、管理“真空”,合理设置事权,真正做到“责、权、利”统一,采取有力措施改变“权力上移、责任下放”、“权力侧移、责任扯皮”的现状。
  行政审批改革的“难点”是对审批权力的规范和制约。规范行政审批权力,要进一步减少审批环节,优化审批程序,明确审批权责,加强监督制约。要深入推进“阳光审批”,推进政务公开,扩大公开的范围,公开相关政策规定、办事程序、办事标准、办事结果,提高工作透明度,最大限度方便基层、企业和人民群众办事。进一步规范审批收费行为,取消不合理、不合法收费,进一步完善行政审批项目清理审核机制、新设行政审批项目审查论证机制和行政审批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加强对行政审批权力行使的监控,建立健全行政审批权力监督体系和电子监控机制,完善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防止利用行政审批权“设租”、“寻租”。
  行政审批改革的“热点”在于行政管理文化重整和转变。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涉及政府行政管理的制度惯性和行为习惯,行政审批制度改革目标是建立服务型政府,要让政府从管制型向服务型转变,从审批管理到政务服务转变,从官本位向民本位、社会本位转变。行政服务中心作为本级政府领导下行使行政审批和政务服务职能的行政机构,是开展政务服务、展示政府形象的前台和窗口,要改变官本位意识、特权思想,树立以人为本、为民服务的思想观念,着力解决审批机关存在的“门难进、脸难看、事难办”,以及“行政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的现象,着力解决利益驱动问题,加大对“乱收费、乱罚款、乱摊派”和“吃拿卡要”现象的治理,实现政府管理审批型向服务型转变。
  行政审批改革的“亮点”在于体制机制创新。近年来各级政府探索创新了许多行之有效的审批制度和模式,如创建政务服务大厅,推进集中审批,、承诺审批、后置审批、并联审批、网上审批等;一些地方推行“两集中、两到位”,真正做到充分授权,确保现场办结率,和按时办结率,实现“一个窗口受理、一个处室审核、一个领导审批、一个公章办结”;一些地方实行“统一受理、项目代办、快速转办、并联审批、办结告知”制度,有效缩短审批时限;一些地方对重点企业、重点项目、重点工程,建立并联审批的“绿色通道”;一些地方坚持以窗口服务和网上服务为载体,以审批信息与资料共享为基础,深化网络平台及业务系统的应用,实现信息应用系统互联互通,建立前台综合受理、平台业务整合协同、后台数据资源共享的运行机制,方便了基层和群众,提高了行政审批效能。这些创新举措都可以总结提炼,结合各地实践进行推广应用。
  (三)行政审批改革攻坚要运用“四化”方法
  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要有科学化的方式方法:集成化、标准化、信息化、智能化。
  “集成化”审批服务模式。建立行政服务中心,全面履行政府行政审批职能已经成为我国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的重要制度安排。要科学整合行政服务资源,在服务中心集成凡与企业和人民群众密切相关的行政管理事项,包括行政许可、非行政许可审批,甚至是公共资源交易等事项,不断推动行政审批服务事项集中、行政审批服务办理集中、行政审批服务授权集中,确保进驻工作人员到位、进驻单位窗口授权到位,实施组织管理集成、行政事务集成和信息资源集成,以政府行政资源“集成”为先导,以为公众提供便捷高效的无缝隙服务为目标,创建集成化的审批服务模式。要以服务中心为主体,促进政务服务功能集成,推进行政审批上下级联动办理,逐步实现各级各类政务服务平台的连接与融合,形成上下联动、层级清晰、覆盖城乡的行政服务体系集成。以窗口工作人员和公众为中心,整合现有信息系统、社会服务资源,将服务、电子资料、资料档案化前移,实现集成服务、集成绩效、集成监察、集成档案。这些集成信息也可通过建立决策分析模型系统,为领导决策分析提供支持,帮助政府建立以公众为中心的客户关系管理系统,提供个性化高附加值的服务。
  “标准化”的流程规范管理。为进一步提升行政审批改革工作的规范化和科学性,要推进行政审批标准化建设和管理。制定行政审批标准化管理的整体框架,逐步制定涉及行政审批基础性标准规范、行政审批咨询规范标准、审批办理的规范标准和监督检查的规范标准。对行政(审批)服务的提供场所、办公设备、服务设施、人员组成、人员素质、服务礼仪、部门和项目进驻、部门对窗口授权、政务公开、服务监督、考核以及考核结果运用等进行了全面规范,实现“服务质量标准化、服务方式规范化、服务过程程序化”。比如工商局建立了统一的登记标准,规范和统一登记注册窗口的口径。实行标准化管理,把所有的行政审批事项都编制为业务手册,以此作为行政审批依据;针对每项行政审批事项都建立“办事指南”,“讲清楚”办事的具体条件和要求,方便行政相对人办事。另外还要规范技术标准,推动不同层级服务中心之间实现网络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和业务协同。推广使用同一平台的行政审批通用软件,实行市、区(县)政务服务中心网,部门业务专网与政务服务中心窗口互联互通。还要对现场勘察也要进行标准化管理,对中心行政许可事项需现场勘察的,将勘察内容进行标准化管理,利用物联网手段远程采集数据、图片等相关资料,通过中心统一数据平台分转审批。另外还要逐步对一些审批事项的技术服务进行标准化管理。[5]
  “信息化”的办理管理方式。信息化建设对政府提高审批服务效能、改变审批方式、推进政务公开透明都有着积极的促进作用。要通过信息网络技术,实现行政审批事前、事中、事后实时在线监察,统一建设行政审批业务操作平台、行政审批电子监察平台、行政投诉处理平台、行政审批事项管理平台、行政审批业务数据交换汇总平台和联合审批专项监察平台,对行政审批信息公示、行政审批操作过程、行政审批事后投诉和联合审批专项改革进行实时在线监察。在政务大厅统一统筹规划下开发可以共享的行政审批电子政务平台,建立行政审批公共信息数据库,将各部门行政审批事项纳入计算机系统实行流程化、网络化管理,实现资源共享,提高行政效率。创新前置审批咨询与资料服务,全面开展审批资料电子化,通过电子资料档案化,实现审批资料的集中管理与分发,提高审批业务的共享与业务的协同,实现在统一的数据交换平台上相互数据的基本同步交换和集成,实现具体审批项目的受理条件、申报材料、办理时限、审批依据等与系统设计规范相衔接,符合办理条件的自动打印受理回执,压缩工作人员的自由裁量权。积极构建“网络服务大厅”,充分发挥电子大厅的行政服务咨询告知功能和资料预审功能,逐步扩大网上审批业务范围和办结率,逐步实现网上办理审批、缴费、咨询、办证、监督以及联网核查等事项构建新型行政服务模式。[6]
  “智能化”的服务方式创新。充分利用电信网、广电网、互联网等科技手段在政务服务中的应用,提高政务服务信息化水平。充分利用行政审批事项物理地点集成,审批信息系统集成,审批办事人员集中以及办事程序规范化和标准化等特点,进行的智能型服务创新。一是智能的审批咨询服务。建立统一咨询服务平台,包括现场、呼叫中心、自助机、网上查询、智能引导体验等咨询方式,使得公众更方便的实现事项查询、办事指南查询、办事结果查询、办事公告、问卷调查、现场留言等功能;二是通过申报资料智能服务系统以问答方式自动为申请人生成申报资料,辅助办事人进行资料准备,并能通过资料预审检验资料合格性,提高申报资料的准确率和通过率,对于准确合格的资料进行档案化存储,便于二次调用和部门之间资料共享;三是智能的引导服务。依托大厅审批服务排队叫号机、审批服务查询机、审批服务自助机、双屏触摸交互机、LED显示大屏等设备,面向公众提供优质智能化的审批服务引导和服务功能;四是智能的受理服务。窗口受理员可直接扫描排队叫号单或预约单上二维码实现申报资料库资料的调用,方便快捷;五是统一的数据导入服务。对于有自己专网系统机关单位提供二维码数据交换方式实现外网与专网之间数据传输;六是智慧的联办服务。当公众办理审批事项涉及多个部门时,系统将在一个部门事项完成时提示申报人下个申报事项的部门以及需要的资料,并通过身份信息提取需要的资料库中资料和需要补充提交的资料信息;七是智慧的勘查服务。将不同事项的同一区域的勘察任务发送给同一人或一个地区人员,减少人员出行;对于同一资源不同部门需要时,可提供数据共享;八是主动推送通知服务。通过办件进度通知短信,办事人随时可以了解办理进展情况;部门在网上办理完毕,办事人会收到办结通知,并告之领取相关证件及资料的地址和时间。
  (四)行政审批改革攻坚要加强“四效”管理
  审批制度改革要稳步推进和攻坚克难,必须进行绩效管理和长效机制建设,才能确保各种改革举措落到实处。“四效”是指效率、效能、效果、长效。
  衡量行政审批改革是否成功,关键要进行绩效考评,要看政府的工作目标是否实现、效能是否提升,是否实现了“低投入、高产出”,是否让社会各方面满意,有必要对行政审批实施绩效评估和管理,重点考评审批事项的效率、效能、效果。“效率”是指审批的速度,强调履职效率,强调“快”。是否实现审批事项快,百姓办事快、内部运行快、作风转变快。“效能”是行政审批服务能力和工作水平,展现审批机构管理效能。重点是权责体系规范协调,审批运转管理流程优化高效、办事人员能力作风高超过硬,是否想办事,会办事,办成事,以及组织整合配置人、财、物的整体能力水平。“效果”是指审批的效益和公众满意度,主要考评审批服务效果。要进行改革前后对比,是否全面提高工作质量,是否具有良好的服务效果和社会效益,是否让民众满意,是否让政府领导满意,让各职能部门满意,是否促进了经济社会的发展。对行政审批改革和事项进行绩效管理,就是要增强各审批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工作的压力和动力,建立完善配套的责任管理体系和工作运行机制,不断增强考评的针对性、可比性、合理性、准确性和可操作性,使审批工作章法严谨,条理清楚,行为规范,让考核的人知道怎么考,被考核的人知道怎么做,并且富有鞭策落后和激励先进的作用。此外,要在责任追究上下功夫,加大对影响审批效能案件和投诉的查处力度,对违反审批管理制度的人和事,要坚决追究责任和进行处理,对绩效不高,问题较多的部门要进行问责谈话,限期提出整改举措并平度其效果,增强绩效管理效用。
  “长效”机制建设是指通过体制、机制、制度“硬件”建设和思想、作风、文化“软件”建设实现行政审批工作的可持续改进。要把改革的精神和举措形成体制、机制和制度方面的架构性安排,做到有章可循,有规可守。
  要建立审批业务协同管理体制。行政审批依法需要由两个以上行政机关审批的,由本级政府确定的负有直接责任的主审机关统一受理,并由受理机关将有关信息资料告知相关行政机关,在行政服务中心受理时要实行并联协同审批。要建立健全相关行政审批机制。建立新设行政审批事项严格审核论证机制,健全专家咨询和民意征集机制。要建立行政审批项目的动态评估机制,完善相对集中行政许可权制度、重大行政许可决定备案制度、行政许可决定公示制度、行政许可听证制度,以及行政许可的统一办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制度。加强行政审批服务中心管理,完善“一门受理、统筹协调、规范审批、限时办结”的运作方式。[7]加强对行政审批事项的监督和管理。取消和调整部分审批项目,并不是取消管理,更不是取消监管责任,要克服重审批、轻监管的倾向,切实加强和改进后续监管工作。要建立健全行政审批责任追究制度,加强对审批行为的监督,以强化审批责任,规范审批行为,减少审批过程中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建立群众评价机制和公开监督机制,对行政审批工作进行全方位、多角度的监督。
  “软件”是指文化建设和转变机关作风,所以各部门还要锻造团队,勇于创新,勤于实践,遵守法规、严于律己,凝练文化,还要培养部门间的协作、协同和配合意识等软文化建设,只有这样才能全面务实推进审批制度改革工作。要开展内容丰富、形式多样的机关文化建设活动,大力弘扬敬业精神、务实精神、创新精神、奉献精神,强化责任意识、服务意识、效率意识、团队意识,为审批制度改革营造浓厚的文化氛围,引导机关干部把改革的各项要求化作自觉行为。审批机构要围绕“效率、效能、效果、长效”等“四效”来倒推行政改革的具体举措、改革策略、改革路径、改革方法,也就是要在审批效率、管理效能、服务效果和长效机制上作文章,既要坚持全面履职,也要高效履职,还要提升管理能力,提高履职水平,更要展现服务效果,实现民众满意,促进经济社会科学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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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作者: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研究员、全国政务服务研究会筹备组副组长,北京100017)


The Key Period of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ystem Reform: Problem Analysis and Breakthrough Strategy
Zhang Dingan

  [Abstract]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System Reform is very important for Service-oriented government construction and governmental performance improvement. However,the reform is stepping into the key period,so we must cope with the problems with great encourage,systematic thinking,useful theory,and performance-oriented strategy.Only in this way,can we break through the ideal and institutional constraint,pushing forward the administrative approval reform.
  [Keywords]administrative approval,administrative reform,governmental prcedure
  [Author]Zhang Dingan is Research Fellow at Chinese Public Admisistration Society. Beijing 1000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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