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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实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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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炳坤
发布时间:2006-5-1  发布人:本站  源自: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强调的一个突出亮点,也是全社会面临的一项共同任务。推进新农村建设,不仅事关农村经济社会的发展,而且事关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现代化建设的全局。我们要充分认识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全面把握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认真贯彻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确保新农村建设扎实稳步地向前推进。

  一、充分认识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重大意义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党中央总揽全局、与时俱进作出的一项重大战略决策。我们党和政府早在上个世纪50年代就提出过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之后又多次提及。党的十六大以来,党中央、国务院把“三农”工作作为全党工作和政府全部工作的重中之重,形成了一系列指导“三农”工作的新理念、新认识,出台了许多符合我国国情、符合农村实际的新政策、新举措。正是在这个基础上,十六届五中全会顺势而为地提出了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历史任务。这次提出建设新农村,与以往相比,有一些不同的特点,主要是新农村建设的要求更具时代性,新农村建设的内涵更具全面性,新农村建设的影响更具全局性。在当前形势下,推进新农村建设既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又具有深远的历史意义。

  第一,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的需要。科学发展观是我国经济社会发展的根本指针。其核心是以人为本,这就要求发展必须从全体人民的根本利益出发,立足于城乡全体居民,尤其是注重实现好、维护好和发展好广大农民的利益,使广大农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生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建设新农村与落实科学发展观之间存在着密不可分的内在联系。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在“三农”工作中的主要体现,就是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第二,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从整体上改变农村面貌的需要。以往推进农村改革和发展的主要是某些方面的政策措施,这些政策措施的实行往往由不同部门分别承担,对于推进某些方面的改革和发展成效比较明显,但是对改变农村整体面貌来说,效果不是很显著。新农村建设既包括经济全面发展,又包括农民收入较快增加;既包括体制改革继续深化,又包括公共事业不断进步;既包括加强物质文明建设,又包括加强政治文明、精神文明建设与和谐社会建设。而且,新农村建设实行城乡统筹发展,资源整合优化,综合配套推进,相对容易取得较好的整体效果。同时,新农村建设没有统一的标准和固定的模式,发展水平不同的地区都可以在现有基础上有所进展,不仅中西部地区可以大有作为,而且沿海发达地区也可以继续推进。在所有出台的农村各项重大政策措施中,新农村建设这项战略举措起着集成和发展的作用,具有明显而独特的系统性、整体性。

  第三,推进新农村建设是统筹城乡发展的需要。统筹城乡发展居于 “五个统筹”之首,具有极其重要的地位,是我国现阶段的基本方略,其实质就是促进城乡的协调发展和良性互动。目前我国城乡差距持续扩大,已经成为经济社会发展中最突出的矛盾和问题。在这种情况下,统筹城乡发展的重点就是要加大对“三农”的支持力度,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缩小城乡之间的过大差距。推进新农村建设,让亿万农民公平分享现代化建设成果,将广大农村全面纳入现代化进程,必然会增强和密切城乡之间的联系和交流,促进工业与农业良性互动,实现城市与农村共同繁荣。

  第四,推进新农村建设是建设全面小康社会的需要。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宏伟目标,重点和难点在农村。我们正在建设的全面小康社会,是惠及全国十几亿人口的小康社会。目前,我国城镇化率43%,大部分人口生活在农村。如果农村问题不能得到有效解决,农村落后局面不能得到明显改善,农民生活水平不能得到较大提高,全面小康社会就不可能建成。新农村建设的进程也就是加快改变农村落后面貌的进程,直接关系我国全面小康社会和整个现代化建设全局。同时,推进新农村建设也有利于从多方面缓解和消除社会矛盾,保持农村以至全国社会稳定,促进和谐社会建设。

  第五,推进新农村建设是扩大国内需求的需要。我国是一个有十几亿人口的发展中大国,国民经济发展必须立足于扩大国内需求。农民是我国数量最多、潜力最大的消费群体,是扩大内需的主要潜力所在。通过加强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社会事业,既可以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扩大农村消费需求,又可以直接形成农村投资需求,带动当地乡镇企业发展。通过加快农村经济发展,持续增加农民收入,可以使亿万农民的潜在购买意愿转化为巨大的现实消费需求,对整个国民经济发展将产生强大而持久的拉动作用。

  第六,推进新农村建设是促进人的全面发展的需要。无论发展经济还是发展社会事业或者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其最终目标都是为了满足人的多方面需要,都是为了促进人的全面发展。我国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素质较低,关键是农村的经济社会环境较差,不能适应人全面发展的多种要求。推进新农村建设正是改善农村经济社会环境,为促进广大农村居民的全面发展从多方面提供良好的外部条件,从而全面提高农村人口和劳动力的素质。

  目前,推进新农村建设面临许多有利的条件和难得的机遇,整体外部环境已经具备。一是我国总体上已经进入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发展阶段。第二、第三产业已占国内生产总值的87.6%,农业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已经下降到12.4%。农业劳动力占全社会劳动力的比重也下降到46 %左右,今后仍将呈现下降趋势。工业化、城镇化快速推进,工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城市面貌发生巨大变化,初步具备了反哺农业和支持农村的能力。二是我国经济实力和综合国力明显增强。2005年,全国国内生产总值18.23亿元,居于世界第4位;人均国内生产总值1703美元,在今后若干年内仍将保持较快增长的趋势;国家财政收入总量3.16万亿元,近5年平均每年增长3647亿元。各方面特别是经济上的回旋余地增大,为推进新农村建设构筑了坚实基础和可靠保障。三是全社会关心和支持“三农”已经形成共识。各地区、各部门对解决“三农”问题的理解不断加深,认识趋于一致。一个关心农业、关注农村、关爱农民的社会氛围已经开始形成。四是许多地区在新农村建设方面已有不少有益探索。无论是沿海发达地区还是中部地区或者西部欠发达地区,都积累了一些成功经验。以上可见,推进新农村建设,不仅对促进农村长期持续发展是必要的,而且根据我国现实状况来说是适时的,从当前我国各方面情况综合来看也是能够做到的。

  二、全面把握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丰富内涵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目标和要求,概括起来就是:生产发展、生活宽裕、乡风文明、村容整洁、管理民主。这“五句话、二十个字”是一种通俗表述,看起来似乎非常简单,实际上内容十分丰富、涵义极为深刻,涉及到农村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和党的建设等各个方面,全面体现了新形势下新农村建设的要求。  从总体上说,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就是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和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把解决好“三农”问题作为全党工作的重中之重,积极推进城乡统筹发展,建立以工促农、以城带乡的长效机制,实行工业反哺农业、城市支持农村和“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把支持“三农”放在各级政府预算的优先位置予以安排落实,切实提高国家财政支出和基本建设投资用于农村的比重,扩大公共财政覆盖农村的范围,强化政府对农村的公共服务。通过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尤其是农民的辛勤劳动和国家的政策扶持,使农村生产力水平有较大的提高,使广大农民生活有比较明显的改善,使农村基础设施建设得到切实加强,使农村社会事业全面发展,使农村基层民主政治建设继续推进,使农村整体面貌有一个大的改变。

  第一,发展农村经济。推进新农村建设,必须把发展放在首位。提高农村生产力水平,繁荣农村经济,是新农村建设的首要内容,也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基础。首先要推进现代农业建设,用现代发展理念指导农业,用现代物质条件装备农业,用现代科学技术改造农业,用现代经营形式发展农业,转变农业增长方式,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着重抓好五个方面:一是改善农业生产条件,提高农业机械化水平,加强农田水利建设,加强草原保护和建设,提高农业综合生产能力。二是推动农业科技进步,不断增强农业科技创新能力,加快农业标准化,健全农业技术推广、农产品质量安全和动物疫病防治体系,增强农产品在国内外市场上的竞争力。三是继续调整农业结构,优化农业生产布局,发展农业产业化经营,推进农产品转化加工增值,扩大畜牧、水产、园艺等劳动密集型产品和绿色食品的生产。四是发展集约型农业,搞好土地整理,推行节水灌溉,科学使用肥料、农药,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五是稳步发展粮食生产,建设大型商品粮基地,实施优质粮食产业工程,提高粮食综合生产能力,确保国家粮食安全。其次,要加快农村经济全面发展,大力扩展农村非农产业,推进乡镇企业结构调整、技术改造和体制创新,加强县城和重点建制镇建设,提高经济集聚效应,不断壮大县域经济。通过农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大幅度增加经济总量和经济效益,为农民增收和农村全面发展奠定牢固基础。

  第二,提高农民收入水平。实现农民持续较快增收,是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核心任务。要采取综合配套措施,广辟农民增收渠道。保持粮食和农产品价格基本稳定,控制生产资料价格过快上涨,努力使种粮农民能够获得相应收益。充分挖掘农业内部增收潜力,发展高产、优质、高效、生态、安全农业,努力开拓农产品市场,建立现代流通体系。在稳定和完善农村现有农业补贴政策的基础上,逐步健全完善符合国情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加强农村劳动力技能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能力,提高科学种植养殖水平。加快发展农村第二、第三产业,支持、鼓励和引导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增加农村劳动力就近转移就业机会。支持和引导农村富余劳动力外出务工经商,依法保障进城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改进面向农民工的各项服务。加大扶贫开发力度,继续实行整村推进、龙头企业带动等重点工作措施,提高贫困地区的人口素质,改善生产生活条件,开辟增收途径。通过持续较快地增加农民收入,不断提高农民的生活水平,使城乡居民之间收入差距的扩大得到缓解并逐步趋于缩小。

  第三,建设农村基础设施。抓好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直接关系到农村生产生活条件和整体面貌的改善,要作为一件大事摆上工作日程。应注重搞好乡村建设规划,统筹城乡土地管理,节约和集约使用土地,切实做到减少占用土地,高效利用土地。改善农村公共设施状况,加快乡村道路建设,继续完善农村电网,解决农村饮水安全问题。结合农村改厨、改厕、改圈,大力推广普及沼气,积极发展适合农村特点的风能、太阳能等清洁能源,推进农村生活垃圾和工业垃圾的无害化处理,搞好农村环境保护,改变村容村貌,健全公共设施,改善人居环境,提高农民生活质量。需要指出,村庄建设是新农村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但不能把新农村建设简单地理解为就是村庄建设。村庄建设必须建立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重点是整治村庄环境、完善配套设施、节约使用资源、改善公共服务、方便生产生活。通过持续若干年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明显改变农村落后面貌,使广大农民群众能够真正享受现代化成果。

  第四,推进农村社会事业。新农村建设的一项重要内容,是尽快改变农村社会事业发展严重滞后的状况。要大力加强农村教育事业,全面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积极发展职业教育,不断提高教育水平。加快农村公共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基本普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制度。继续实施农村计划生育奖励制度和“少生快富”工程。加强农村文化设施建设,积极推进广播电视“村村通”和农村电影放映工程。沿海地区和大中城市郊区等有条件的地方,应逐步建立农村社会保障制度。通过推进农村社会事业的全面发展,促进人的全面发展,培养有文化、懂技术、会经营的新型农民。

  第五,深化农村体制改革。推进新农村建设,要有相应的体制和机制作保障。必须坚持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改革方向,积极推进农村各项改革。要坚持稳定和完善家庭承包经营为基础、统分结合的双层经营体制,健全土地流转机制,促进土地依法、自愿、有偿流转,发展多种形式的适度规模经营。从2006年1月1日起,在全国范围内全面取消农业税,这标志着在我国延续2600年的古老税种从此退出历史舞台,具有划时代的重大意义。但是,农民负担问题并没有也不会自然消失,农民负担反弹的可能性依然存在,必须全面推进农村综合改革,巩固和发展税费改革成果。农村综合改革的重点,是推进乡镇机构、农村义务教育管理和县乡财政管理体制改革,逐步建立精干高效的基层行政管理体制和覆盖城乡的公共财政制度。同时,切实抓好农村金融、征地制度和粮食流通体制等项改革,进一步健全农产品市场体系和城乡统一的要素市场体系,全面改善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政策环境。适应新阶段农村形势的变化,增强村级集体经济的服务功能,鼓励和引导农民发展各类专业合作经济组织。通过深化农村改革,明显增强农村发展内在的动力与活力,从而加快农村经济社会发展。

  第六,树立农村文明新风。在抓好物质文明建设的同时,要切实加强农村精神文明建设和政治文明建设。农村精神文明建设,主要是满足农民多样化的文化需求,丰富农村文化生活,形成邻里和睦团结、干群关系融洽的良好风尚,使农村社会更加和谐。农村政治文明建设,重点是发展农村基层民主,加强农村党组织和基层组织建设,健全村党组织领导的充满活力的村民自治机制。通过协调推进农村物质文明、政治文明、精神文明与和谐社会的建设,提高农村经济社会发展的整体素质,使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全面小康社会的要求相适应。

  三、认真贯彻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的政策措施

  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是一个宏大而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历史任务,需要从多方面进行持续不懈的努力奋斗。前不久公布的《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若干意见》(即2006年中央1号文件)全面系统明确地提出了推进新农村建设的总体要求和重大政策措施。胡锦涛总书记、温家宝总理等中央领导同志在省部级主要领导干部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专题研讨班上的重要讲话,对统一思想、提高认识、明确思路、推动落实起到了重要作用。在这次《政府工作报告》中,温家宝总理对如何推进新农村建设又作了进一步的阐述。我们要全面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制定的各项政策措施,结合各地实际情况,认真予以落实,务求取得实效。在新农村建设过程中,必须严格遵循以下五条指导原则,切实做到扎实稳步推进:一是必须坚持以发展农村经济为中心,进一步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促进粮食稳定发展、农民持续增收。二是必须坚持农村基本经营制度,尊重农民的主体地位,不断创新农村体制机制。三是必须坚持以人为本,着力解决农民生产生活中最迫切的实际问题,切实让农民得到实惠。四是必须坚持科学规划,实行因地制宜、分类指导,有步骤有计划有重点地逐步推进。五是必须坚持发挥各方面积极性,依靠农民辛勤劳动、国家扶持和社会力量的广泛参与,使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成为全党全国的共同行动。具体说来,推进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重点要认真贯彻以下几个方面的重大措施:

  第一,国家建设资金投放重点切实转向农村。推进新农村建设,政府要切实增加资金投入。要下决心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特别是调整国家建设资金的投向和结构,切实把投资重点放在农村。今年要做到国家财政支农资金增量要高于上年,国债和预算内资金用于农村建设的比重要高于上年,其中直接用于改善农村生产生活条件的资金总量要高于上年。根据财政预算安排,今年中央财政用于“三农”的支出达到3397亿元,其中新增422亿元,增量高于上年。今后要做到财政新增教育、卫生、文化等事业经费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基本建设资金增量主要用于农村,国家征用土地转让收益主要用于农村。在现行的资金管理体制下,各地区、各部门都掌握了大量的建设资金,要按照存量适度调整、增量重点倾斜的原则,努力增加对新农村建设的投入。有条件的地方,步子要迈得更大一些,使财政性建设资金更多地投向农村。要加大支农资金协调整合力度,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切实解决资金分散、效率不高的问题。同时,各类金融机构也要适应新农村建设的要求,调整信贷投放结构,不断改善金融服务,加强对“三农”的支持。

  第二,认真落实已有的各项农村政策。党的政策是农民利益的具体体现,也是新农村建设的根本保证。中央近年来出台了许多扶持“三农”的政策措施,特别是对种粮农民的补贴政策、对粮食主产区和财政困难县的扶持政策、对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政策、对农村义务教育和医疗卫生的支持政策,以及对农民工合法权益的保护政策等,对于维护农民利益、促进农业农村经济发展、较快增加农民收入,已经产生并将继续产生巨大的积极作用。这些政策措施针对性强、含金量高、支持力度大,是建设新农村最直接、最管用的,也是农民最关心、最欢迎的,在推进新农村建设中必须进一步落实好,并不断完善和强化,充分发挥政策的效力。

  第三,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带动作用。经过这些年的建设,我国城市经济实力和财力大为增强,基础设施建设有很大改善,城市面貌日新月异。从现在开始,就要更多地关注和支持农村,把基础设施建设重点转向农村。各个大中城市都要切实履行市带县、市帮县的责任,通盘制定城乡发展规划,加大市级财政性建设资金对郊区和县域的投入,加大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向农村的延伸,动员城市有条件的企事业单位对口帮扶,增强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形成城市与农村协调发展、共同繁荣的局面。

  第四,充分发挥农民群众的主体作用。农民群众是新农村建设的主要参与者和直接受益者。要充分调动广大农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他们发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精神,通过自己的辛勤劳动改变农村面貌、建设美好家园、创造幸福生活。要组织和引导农民群众对直接受益的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投工投劳,项目决策要经过农民民主讨论,实施过程和结果要接受农民监督。国家财政通过直接补助资金、补助原材料或“以奖代补”等方式,给予鼓励和支持。要教育干部和群众学会运用“一事一议”等民主决策机制,尤其是基层干部要学会与群众商量办事,按民主决策程序办事。

  第五,发挥社会各界的帮扶作用。建设新农村是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全局的大事,需要全社会各方面力量的参与和扶持。要加快建立全社会参与的激励机制,积极引导社会资金投向农村建设,支持龙头企业带动农户发展产业化经营,鼓励企业和社会团体兴办农村公共设施和社会事业,继续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农村基础设施建设的浓厚氛围。

  历史经验表明,要保持新农村建设健康发展,必须严格遵循党的各项方针、政策和原则。在推进新农村建设工作中,要注重实效,不搞形式主义;要量力而行,不盲目攀比;要民主商议,不强迫命令;要突出特色,不强求一律;要引导扶持,不包办代替。防止加重农民负担和增加乡村债务搞建设,防止盲目照抄照搬城镇小区建设模式,防止搞不切实际的大拆大建,防止搞劳民伤财的形象工程,防止违背群众意愿随意并村。尤其要强调尊重实际、尊重群众,一切从当地实际出发,让农民群众得到实惠,确保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真正造福亿万农民群众。●行

(作者系国务院研究室副主任,北京100017)
(责任编辑 胡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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