订阅投稿登陆
正在加载中...


最新目录
略论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
本刊特稿
夏 书 章
发布时间:2011-6-1  发布人:本站  源自:
    

  贫穷不是社会主义。中国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早就提出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康社会的理论。随后,“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旨在维护、保障、改善、提高人民群众的根本和长远利益。紧接着,用以人为本的科学发展观统领经济社会发展全局,从事和谐社会的构建。因此,一般和普遍来说,中国城市的建设与治理,都应当注重将上述理念、思路付诸实践,予以落实。
  与此同时,人们记忆犹新的是:由中国承办、以“城市,让生活更美好”为主题的上海世博会,展现了未来城市的创新战略。前不久,“全国十大最具幸福感城市”公布了,媒体又有涉及建设“幸福扬州”的报道。郑晋鸣,陆金玉.扬州 文明创建酿就“幸福成色”[M].光明日报,2010-12-07.最近,“加快转型升级,建设幸福广东”已被正式作为在“十二五”期间的目标,这是更加引起广泛热议的话题。看来也很自然,小康、和谐、生活美好同幸福本来就有密切联系。以下试对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略抒浅见。

从“建设幸福广东”说起

  在中国近现代历史上,无论是抗敌卫国,还是进行旧民主主义革命、新民主主义革命、社会主义革命、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以及实行改革开放和平发展过程中,广东都发挥了重要作用。说到底,这一切正是为了谋求国家富强和人民幸福。
  时至今日,新中国建国已经六十多年。尤其是改革开放三十多年来,广东的明显进步有目共睹。因而完全可以认为:提出“建设幸福广东”是时候了。这既是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人民群众的共同心愿。有了这样一个深得人心的目标,相信必将众志成城,更能群策群力、鼓劲加油,促其实现。
  其实,这仍不妨看作广东“先走一步”的继续。“和谐中国”进入“幸福中国”当然也顺理成章和为期不远。常识告诉我们:一个整体包括或多或少的组成部分,世界如此,国家如此,省区亦然。建设“幸福广东”,也要从建设“幸福城市”如“幸福广州”等基层地区开始。

对于幸福的认识和具体行动

  说到幸福,在认识上,即使不是因人而异,至少存在各种很大的差别。面对许多不同的幸福观,虽然难以强求一致,但是,围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研究制订一套合理的、切实的幸福指数体系,还是必要的和可行的。那就是有可能在达成基本共识的基本条件下,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做到同心协力,共襄其成。
  必须指出,幸福的实质性内涵,体现在物质和精神两个方面。二者互联互补、相辅相成,这在很大的程度上是与共性的、正确的幸福观分不开的。假如停留在片面地、孤立地强调某一(即物质或精神)方面的轻微和表面改进,便难以或不能导致真正由衷的、实实在在的幸福感。一定要避免受到讽刺、调侃的“被幸福了”的局面出现。
  至于有关具体行动,指幸福城市的建设和治理需要政府、社会团体和个人三方面的共同努力,并且缺一不可。前面刚说过,应该再次肯定:只有同心协力,才能共襄其成。

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的指导思想

  前面提到社会主义核心价值,实际上已经接触到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的指导思想问题。以下要着重明确的,是三大理论、思想、观点。
  一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小康社会理论。那是1979年末,邓小平首先提出的中国现代化建设要实现的社会目标,也是最低目标。他还提出著名的六条标准和确立“三步走”的发展战略。那是温饱的、全面进步的、共同富裕和稳定的社会。
  二是2000年江泽民同志提出的“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那是建设小康社会新的科学指导思想。2002年,在党的十六大上,正式提出经济、民主、科教、文化、社会更加和谐,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的奋斗目标。
  三是党的十六大以后,以胡锦涛为首的党中央,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努力践行科学发展观,开创了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崭新局面。十七大以后,又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新的思路和新的举措,开辟了更高水平小康社会的新前景。

和谐社会与幸福城市的必然联系

  根据上述指导思想,可见:小康社会、和谐社会与幸福城市之间,存在着必然联系。设想一个普通人,身处于贫困、困苦、险象环生、矛盾重重、格格不入、根本无法安居乐业的生活环境之中,能够有幸福感么?
  换一个角度观察:和谐与幸福是互相体现和折射的。幸福是和谐的趋向,和谐是幸福的因素。不仅如此,我们完全可以把构建和谐社会视为建设幸福城市的前提和基础。二者一脉相承,有如水乳交融、天衣无缝。就总体而论,都是在不断提高社会发展水平,即物质文明水平和精神文明水平。
  这里,在积极提高发展水平之际,有一个期待相应地努力提高治理水平和反映政治文明水平的问题。治理就是服务,领导(包括政治领导)也是服务。不仅为创业、守业服务,而且为持续发展服务,可谓任重道远,不可轻忽。正因为事关重大,所以必须保证服务质量、效率和效果。后面还将另列专题讨论。

建设幸福城市是城市化道路中的中国智慧

  城市化是全球人类社会发展史中的共同趋势。由于各国的具体国情不同,城市化的道路不宜全盘照搬,照抄别人的经验。在这个问题上,建设幸福城市表现了中国智慧。
  首先是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在改革开放的条件下进行,并且是在条件比较成熟以后,才提上议事日程。建设小康社会、和谐社会、幸福城市,循序渐进。
  其次是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的方针、方案、方式、方法等,既保持独立自主和自身的特色,又参考借鉴外地和外国的经验,有选择地同国际接轨。这就有可能不走或少走弯路,避免重蹈覆辙,力求充分利用好在这方面的后发优势。毋庸讳言,过去曾为盲目性付过的“学费”不可健忘。
  最重要的,莫如建设幸福城市,就是要让人民生活更美好。这是万变而不可离的“宗”,是硬道理中最硬的道理,绝对不允许变质、走样、离谱、出轨。在城市治理过程中的任何倒行逆施、损害公益的迹象,都必须群起鸣鼓而攻之。

幸福城市的城乡关系及其辐射、反哺作用

  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并非“独善其身”,即只顾自己,而是应该高度关注社会主义新农村的现代化建设和发展,维护正常、健康的城乡关系。因为包围城市的广大农村地区,对于城市的发展,有着经常和长远的重要影响。如资金、资源、原料、粮食、蔬菜、副食品、劳动力、消费市场等,无一不是日常生活、生产必须面对的非常现实的问题。
  因此,切忌出现城乡对立,要注意缩短城乡差距,力求能够做到促使城乡同步协调发展,妥善解决在城乡共同发展中所遭遇或发生的各种问题,以利于双方的持续发展向前迈进。任何以邻为壑的举措,只能产生令人遗憾的后果。
  具体来说,幸福城市更须对农村的发展发挥有力的辐射、反哺作用。这才是真正有远见卓识、顾全大局的做法。也才会结出城乡互动和两利之果:大家幸福,皆大欢喜。可喜的是像这样的好事,在全国范围内,早已不乏颇有说服力的生动实例。

幸福城市的规划必须着眼全局和长远发展

  幸福城市的规划工作,更要高瞻远瞩和深思熟虑,不可草率从事。规划的科学性、严肃性应当受到尊重。不应该还只是:“规划、规划,纸上画画,墙上挂挂。”那是装门面的。或者:“规划、规划,不在话下,领导摇头,马上变卦。”指的是乱表态、表错态,有时会铸成大错。
  规划的实施,必须实事求是,讲求质量和精打细算。但是,如果遇到可行性确有争议的问题时,仍要以科学的态度和负责的精神,去认真展开讨论,加以研究、论证,然后作出有针对性的决定。在这种情况下,领导者应特别警惕自以为是和偏听偏信,以免造成重大损失。
  在规划及其执行已成定局之后,治理过程中有时虽然也可以采取某些措施去补前者的不足;但是,远不如在规划、建设之际,就为便于以后的维持、维护、维修之类和实际运作、使用等治理工作设想。也就是要让规划、建设与治理的思路贯通而不脱节。

幸福城市理应属于宜居城市

  本来,任何类型的城市,都应当力求具备宜居条件。倘若幸福城市不是宜居城市,岂非不可思议?因此,“幸福城市理应属于宜居城市”之说,是站得住的。至于怎样才算是宜居城市,有关论述已多,这里不再详及。
  值得注意的是:人们又常提到“和谐宜居”,去年还在杭州举办过“和谐城市与宜居生活”主题论坛。董山峰,李金桀.城市质量看和谐宜居[N].光明日报,2010-10-19.不和谐,怎宜居?言之成理。再说,宜居确正是吸引和留住各种人才以利于城市建设、发展的重要条件之一。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当然更需要大量优秀人才。
  所以,可以这么说,宜居更是建设幸福城市的物质基础和环境(包括自然和社会环境)因素。幸福与和谐、宜居的关系密不可分,在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的过程中,不可忽略和谐、宜居的程度、条件等的继续加强、改善、提高,直到实行某些必要的“补课”。

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应特别重视环境保护

  毫无疑问,幸福城市也有发展经济的重要任务。不过,对于环境保护应特别重视。切忌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取得暂时的经济利益。那将得不偿失,不仅立即受害,而且祸延后代。千万别以“权宜之计”的侥幸心理,来做自我解嘲,从而掉以轻心。或者,用“先污染,后治理”的承诺来搪塞,实践证明那也是不可取的和靠不住的。上面刚提到的环境因素,就是不仅指人际关系,而且有人与自然的关系。弄得不好,前者尚有回旋余地,后者却是“报复”没商量的。
  如果生存、生活、生产环境受到严重的破坏,既难以持续发展。也就说不上建设什么和谐社会、宜居城市,更没有幸福城市可言。建成了的,也会被逐渐彻底摧毁。这不是危言耸听,中外近现代城市发展史上已有先例,不能视而不见。
  看来,为了建设幸福城市,或在建设幸福城市的同时,积极努力建设生态城市,不失为一大明智决策。这将可切实保证全面实现和谐、宜居、感受和享受幸福。请问:对靠制造污染发家致富之徒纷纷迁往别处宜居城市去住,原地居民作何感想?

幸福城市应当是创新型城市

  我国早已宣布要建设创新型国家。依此推理,我们省、自治区、直辖市和市、县基层都应当是创新型的。幸福城市应当是创新型城市,显然更不言自明。因为没有创新很难发展,甚至转趋衰退、落后,幸福城市对此也经受不起,结果幸福感会逐渐淡化,甚至完全消失。
  于是,幸福城市仍必须在不断积极创新中迈步向前,才能保住幸福感不致减弱,并且会有所加强和随创新幅度而提升。同时,还要扩大创新领域,使各方面都存在的创新余地活跃起来。从建设与治理的角度来观察,创新的潜力很大,大有可为。
  众所周知,开展创新的关键,在于拥有较多和较好的创新型人才。幸福城市的有利条件虽然是能够吸引和留住人才,但是,更重要的是要十分注意充分调动和发挥人才的积极性,使“英雄有用武之地”。而非仅安于宜居、和谐、幸福,让壮志销磨。因为有志者总是不甘心自己的专长报效无门而“生锈”的。

幸福城市应关注知识经济的兴起

  不言而喻的是,创新型城市也必然是学习型城市。为此,我们也就不另列专题。说到学习,除必须明确发展核心是转型升级外,在经济领域有必要关注知识经济的兴起和随之俱来的知识管理。这是建设与治理幸福城市所要认真学习的一个重要方面。在发达国家,知识经济的比重日益提高,知识管理也大力推广。
实际情况是,通过知识创新、价值转化,保障知识产权,加强了发展优势。例如,在制造业中,别人掌握了新产品的核心技术,制造者出力加工,利益分配只能是以前者为主,而后者所得微不足道。所谓“制造”和“创造”之分,即在于此。
  由此而出现的关于按生产要素进行分配的实践,就不足称奇了。这对创新者的激励作用很大,也对教育事业的发展,提出了一系列新的要求。还有,发展知识经济,需要高水平的咨询服务,有信誉卓越的“思想库”、“智囊团”。在人力资源管理方面,对知识管理中所设“知识主管”这一重要职位的权能和责任及其实践经验,似亦不无参考价值。夏书章.知识管理导论[M].武汉:武汉出版社,2003.
幸福城市必须正确处理旧城改造
  城市无论历史长短和规模大小,迟早都会在不同程度上面临旧城改造的问题。可是,改什么,造什么,怎么改,怎么造,改造的理由和目的是什么等等,都应该能够说得清、道得明,至少要心中有数。
  一般来说,对于旧城改造,应当持比较审慎的态度。不可单从为了“政绩工程”出发。有时过于贪大求洋,甚至主其事者头脑发热,进行瞎指挥和“乱弹琴”,不分青红皂白,一律来个似乎好听的“破旧立新”。不是说要提倡“创新”吗?岂不正好是个“机会”!至于破了什么,又立了什么,那就是不必多管的“闲事”了。还有官商勾结、借机发财,那已是另一种性质的问题。
  集中、突出的事例,如关系到文化古迹和城市特色之处,若非慎之又慎,常会造成巨大的破坏和损失。其中有的是难以或无法弥补和挽回的。何况,幸福城市不只体现于物质生活的层面,还必须有优秀的文化品牌和美好的城市记忆。那才有可能是真实、深厚和健全的幸福感。

幸福城市必须对“城市病”认真防治

  通常的“城市病”,可以说是既难免又难治。需要保持清醒,既非漠不关心、不当一回事,又不讳疾忌医或束手无策,甚至病急乱投医。而是应该主动、及时、沉着应对,力求做到尽快恢复“健康”,不留下“副作用”和“后遗症”,不影响以后的正常发展。
  首先是注意预防,即防患于未然。未雨绸缪,而非临渴掘井,那才算得是治理高手。果真遇到实在防不胜防而出现了“常见病”,那也不必大惊小怪,抓紧“医治”就是了。要认真找出“病因”、“病源”,研究“病史”,经过“会诊”,准确“诊断”,然后“对症下药”。要讲求“疗效”,不仅治标,而且治本。最好是能“药到病除”,并防止“旧病复发”。
  当然,不排除出现“急症”的可能性。如属于天灾人祸性质的突发事件,完全是出乎意外的不测风云。当然应立即进行危机管理或应急管理,尽快实施急救、抢救。城市是生命财产高度集中的地区,行动缓慢,必误大事。鉴于事关重大,随后列专题讨论。

幸福城市中的应急管理

  凡是留心时事的人,都会觉察到:在全世界范围内,关于应付危机和灾难的问题,已经受到普遍和积极的关注。“危机管理”或“应急管理”早已成为专业性较强,广泛流行的应用学科之一。现在国内不仅已有专业期刊,最近还办起专业学院以培养专门人才。这叫做应运而生,也是大势所趋。
  对于应急的事,在平时就贵能安不忘危,治不忘乱,做到有充分准备,随时可以出手。不难设想,对付各种突如其来的灾害,倘若没有相当数量救灾物资的储备,一旦事到临头,就会极其被动。例如,发生特大水灾,需要大量装土的袋子。若库存很少或全无,便难以措手足。还不说碰上水利设施中的“豆腐渣工程”,那是犯罪行为,必须从严问责。
  归根结蒂,应急要千方百计地把可能随灾难俱来的损害降到最低限度。至少不能任其扩大,并以救人为先。还要办好善后,及早治好创伤,争取早日恢复生产和正常生活,以及重建家园。非灾区政府、社会团体和人民群众也应该对灾区大力支援。

幸福城市要处理好建设、发展与治理关系

  这是一个同其他部分一样原来都具有共性的问题,并非幸福城市所特有。但如后者处理不当,势必影响其目标的实现,因而提出讨论。
  治理是服务,领导也是服务。为人民服务,包括为人民利益的建设和发展服务,这是治理的本质和原则,不容作任何曲解或误解。所以,在治理全过程中,无论是政府还是非政府组织的公共管理人员,都不可耍“官威”、打“官腔”和沾染官僚习气。
  建设和发展实践充分表明,它们始终离不开、少不了治理的优质服务。建设幸福城市,必更深有此感。因为建设和发展不是孤立的单枪匹马,而是需要多方面的支撑、配合的。在许多重要环节上,治理一不到位,就会直接或间接影响建设、发展进程或进度。
  让我们进一步思考和观察:精细高效的治理才能保障建设和发展的顺利前进。常见到的例证之一,如停工待料,就会拖延工期。又如合同、契约,由于措词欠周、不当,便往往导致扯皮现象。还有如其他后勤问题,有的影响更大。诸如此类,不一而足。过去有过管理与科技的重要性之争,终于较好的比譬是两个车轮,一大一小不行。

幸福城市政府是服务型政府

  刚谈过治理就是服务,这里是着重专指政府而言。因为政府在治理中居主导地位,若非服务型政府,则建设幸福城市必将徒托空言。好在为人民服务是各级人民政府一贯的根本宗旨,公务员担任行政工作,须做到勤政、廉政。从事的是为人民服务的专业,应确能敬业、乐业。
  必须肯定,我国公务员队伍的主流是好的。否则,我们国家的现状不可能如此欣欣向荣。但是,也不可否认,还存在害群之马。后者当官做老爷,与为人民服务大相径庭。而且大搞贪污腐败,一定要彻底肃清。还要坚决反对一切官僚主义作风。这些都是建设幸福城市道路上有待清除的障碍。
最重要的一点,是服务型政府必须高度尊重和充分发扬广大人民群众的当家作主精神。人大、政协这“两会”要活跃起来,使人民参政、议政的热情持续高涨。不仅如此,还要经常通过各种媒体、网络、调查研究和专题访问等渠道反映民情、民意,以及注意弱势群体的处境和存在问题。

幸福城市应合理使用资源、能源

   维持现代幸福生活,一定的资源、能源保证似不可少。倘使资源、能源短缺,或竟枯竭,那么宜居、和谐、幸福,均将难以为继。就算资源、能源暂时相当或非常丰富,但也不可能永远取之无穷,用之不尽。
   明智之举当然是对资源、能源注意合理使用、厉行节约,不许挥霍浪费。因为后者却正好是幸福生活中最容易产生和常见的一种不良习惯和严重弊端。什么“日子好过了,浪费一点没有啥”、“家大业大、啥都不怕”,白白浪费还认为是“慷慨大方”。
为此,在幸福社会也仍然需要倡导对资源、能源的节约,使之成为良好的社会风气。这是应该大大发扬的一项优良传统。要让那些无聊的“摆阔”、“炫富”之类的“发烧友”自讨没趣,失去“市场”。不要忘记,幸福是社会全体成员共同创造的,得来不易。保持、维护、发展,也要共同负责。经济社会的进步和人的全面发展,有待继续共同努力。

幸福城市人民应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

   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既然需要多方面的共同努力,只有全市人民不断增强向心力和凝聚力,达到精诚团结,才能办好正事、大事、难事、急事和移风易俗,使正气上升、充盈,邪气下降、消失。
  幸福城市不是一劳永逸和一成不变的,即必仍在不断发展、变化之中。变化可能有三种情况:一是变化不大,基本维持原状。但常会不进则退,而致相形见绌。二是由盛转衰而不自觉,对消极因素失去警惕,渐趋落寞。三是奋发图强,继续前进,使幸福层次更上层楼,只升不降。
   显然,建设与治理好幸福城市的成功经验非常重要。这样的城市愈多,其宝贵经验愈能推广,也愈能扩大其正面影响。同时,可望幸福地区日益扩展。如此则幸福某省、某自治区等,达到幸福全中国,也就会如水到渠成。我们正满怀信心地祝愿和期待建设与治理中的幸福城市取得圆满成功!
结束语
   建设与治理好任何类型的城市,均非轻而易举。幸福城市的建设与治理难度更大。但如常言所说,“天下无难事,只怕有心人。”我们拥有建设小康社会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等这些法宝,只要完全、彻底遵循、落实,必将有志竟成。
   最近消息传来:“金砖四国”之一的巴西,已经有“追求幸福运动”这样的非政府组织,支持该国议会欲将“幸福权”入宪的议案。同一消息来源,还提到英国政府启动衡量民众幸福程度的项目,以及不丹在上世纪70年代初,已提出了使用“幸福指数”的理念等。巴西议会欲将“幸福权”入宪[N].参考消息,2011-02-04.又有消息说:国际智库组织发表全球繁荣指数报告,将公民幸福指数作为排名重要因素。克·里青.金钱、幸福PK全球繁荣榜[N].参考消息,2011-02-10.墨西哥报纸发表《欧洲注重“幸福配方”》一文,说荷兰、瑞典、丹麦和挪威等国已对儿童进行“幸福教育”,将幸福概念作为国家研究计划的核心元素等。因·布加林.欧洲注重“幸福配方”[N].参考消息,2011-02-10.德国专家有“笑增加了对脑的供氧量,并释放幸福荷尔蒙”之说。笑:最快乐的药物[N].参考消息,2011-02-10.这些情况,表明追求幸福是世界人心所向。我们深信向往和谐、幸福总比制造纠纷、破坏和平、称王称霸、掀起军备竞争直到引发战争强。最理想的世界前景,应是幸福城市、幸福地区、幸福国家遍布幸福全球。那才是整个人类社会的大幸!
   (作者系中山大学政治与公共事务管理学院名誉院长,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名誉会长,广州 510275)


关于杂志  |  联系我们  |     |  网站地图
版权所有: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 京ICP备:06058857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4816
本网站所有内容属中国行政管理杂志社所有,未经许可不得转载

(自2013年5月16日起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