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把政府信息公开研究引向深入
本刊特稿
本刊编辑部
发布时间:2012-11-6 发布人:本站 源自:本站
自2008年5月1日《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施行以来,各级政府和各部门坚决贯彻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把公开政府信息作为自己的法定义务,扎实推进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取得了明显成效。但问题还不少。前不久国务院领导同志提出:“总体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还需要进一步加强。”这就要求研究工作走在前面,拿出“进一步加强”的研究成果。
增强研究自觉。党和政府为什么一再强调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从根本上说,这是时代特点决定的。我们所处的经济全球化和信息化时代,信息和知识是社会的主角。瞬息万变的信息,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的决定因素。政府信息作为最重要的信息资源,涵盖全社会信息的80%,它既是公众了解政府行为的直接途径,也是公众监督政府行为的重要依据。随着我国民主和法制建设的不断进步,人民群众参与经济社会事务管理的意识越来越强,对维护自身权益更为关切,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望越来越高。互联网技术发展对政府信息公开带来机遇也带来挑战。一些热点事件信息尤其是负面消息容易被聚焦放大,不实传言容易滋生蔓延,这对政府信息的及时准确发布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此,没有政府信息高质量、全方位的公开,就没有经济社会的健康发展,也没有政府的廉洁高效,还可能没有社会的和谐稳定。作为行政管理研究人员,务必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扎扎实实地做好这项研究工作。
突出研究重点。从面上看,当前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是:有些地方和部门思想上还不够重视,有的存在畏难情绪;相关制度还不够健全,各地各部门工作进展也不平衡;一些涉及政府管理运行的信息公开事项,如行政经费及“三公”经费公开等,还需要深入推进;一些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社会关注度高的领域,如食品安全监管、环境保护、安全生产、征地拆迁等信息公开,与人民群众的期望还有较大距离等。这些问题都需要进行深入研究。研究的基本取向和功能,是服务于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推动政府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信息公开。按照国务院的部署,当前研究的重点是,公共财政资金管理与使用的政府信息公开,民生领域的政府信息公开,招投标的信息公开,价格和收费的信息公开,以及政府信息公开制度和公开渠道建设。与此相联系,还应当深入研究——财政预决算及其他重点领域信息公开的做法、步骤和方法;我国当前推进依申请公开中存在的热点、难点问题;政府信息公开的领导体制、工作机制和实施制度;政府信息公开评价体系。这些重点问题也是研究的难点,要求研究人员有恒心、有毅力,更要有勇气、有智慧。
提出可行对策。依法开展政府信息公开是一项新的工作,我国这方面的研究成果和经验都不多。多年来。某些研究缺乏科学精神,“大而化之”、“隔靴搔痒”者不在少数,所谓“研究成果”不过是由假话、大话、空话、洋话堆砌的文字垃圾。政府信息公开是实打实的工作,这方面的研究必须坚持实事求是的原则,拿出切实可行的对策建议。研究人员应深入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实际,加强调查研究,不断发现新情况,解决新问题。及时总结各地区各部门信息公开工作的宝贵经验和有效做法,深化对信息公开工作规律的认识,不断提高信息公开研究工作的科学化水平。要加强中外比较研究,努力吸收人类文明的优秀成果。一些发达国家的政府信息公开工作具有丰富的经验,值得我们学习借鉴。比如,应注意研究国外在财政预决算、“三公”经费和行政经费运行、民生、食品安全和环境保护等领域,政府信息公开有哪些法律规章、具体做法,做到了何种程度,对我们有何启示,我们应如何规定和设计,等等。这样的研究越深入、具体,就越能使我们的研究成果实在、管用,推动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不断迈上新台阶。 (执笔:邵景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