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落实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和党的十五届六中全会决定精神,与时俱进,加强和改进政风建设,努力建设廉洁、勤政、务实、高效的政府,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于2002年10月16——17日在北京召开了政风建设研讨会暨中国行政管理学会2002年年会。这次研讨会是根据国务院领导同志关于加强政风建设研究的指示精神召开的。年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朱镕基接见了中国行政管理学会负责人,并作了重要讲话。中国行政管理学会会长郭济作了主题为《按照“三个代表”的要求加强政风建设》的主旨报告。本次研讨会收到论文百余篇,来自全国各地政府部门和理论界的专家、学者200多人参加了会议研讨。他们从政治学、管理学、行政学、法学、经济学、党建学等多学科角度,阐述了政风建设对于党风建设、政府形象、行政改革、民主政治建设的重大意义,并从各自学科的角度,结合实际,为进一步加强政风建设提出了一系列创新性、对策性的建议。现将有关观点综述如下:
一、政风的概念、特点及主要表现
政风的含义。政风有广义和狭义之分。广义的政风是指国家政权机关(包括立法、行政及司法机关)的作风,狭义的政风则专指国家行政机关的作风。本次研讨会涉及的政风主要指政府及其公务人员在行政活动中所形成的具有一贯性的态度和言行,通常表现为政府及其人员的精神面貌,或机关、部门的风气、氛围,生动直观地展示政府形象。政风的内涵十分丰富,主要包括政府及其人员的服务精神、民主精神、法制精神、协作精神等。政风的外延主要包括思想作风、领导作风和工作作风。
政风的特点。首先,政风具有综合性,它是政治体制、职能、机构、人员素质等众多管理因素的综合体现和反映,也是政府及其人员的学风、思想作风、工作作风和生活作风的综合反映。其次,政风具有导向性,政府机关作风直接、间接地影响民风和社会风气。第三,政风位于党风和民风之间,具有中介性,既是执政党党风的具体体现,又对民风、行业风气和社会风气的好坏起积极的推动作用或反向的阻碍作用。因而,政风是带动社会风气、落实党风建设的必须途径。第四,政风具有明显的形象性,人们往往通过政府及其人员的办事作风感受和评价政府形象的优劣。
目前政风问题的主要表现。我们的政风总体形势是好的。但在市场经济并不是很完善的条件下,政风也受到严峻的挑战,存在一些急需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为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行业不正之风;因循守旧,缺乏创新;执法不公,徇私枉法;弄虚作假,贪污腐败;公款消费,奢侈享乐等。
二、加强政风建设的主要意义
1、有利于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有利于加强党同人民群众的密切联系。人民群众总是通过各级政府部门和广大党员干部的活动与表现来认识和看待党和政府的。
3、有利于树立政府的良好形象,提高群众对政府的信任度。政府形象与政风是紧密相联的。良好的政府形象是一个政府所拥有的重大资源和无形财富,也是政府作用有效发挥的一个重要前提条件,同时对整个社会道德水平的提高和社会精神文明建设也起着巨大的推动作用。
4、有利于提高行政效能。良好的政风可以使政府切实做到依法行政,迅速决策和执行,从而提高行政运作的质量和效率,最终提高行政效能。尤其是我国已经加入WTO,良好的政风可以使政府尽可能快、尽可能充分地适应新的国际、国内环境的变化,增强我国的竞争力。
三、加强政风建设的主要思路和对策
与会同志一致认为,政风建设的核心问题是保持党和政府与人民的密切关系,出发点和落脚点都要归结到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上来,归纳到一切为了人民,全心全意为人民上来。在新形势下,政府机关的作风建设,应当以江泽民同志“三个代表”的重要思想为指导,使政风建设和政府工作始终保持正确的方向,真正履行好政府担负的各项职责。
与会代表针对我国政风的现状,提出了很多具有创新性的建议:
1、政风建设必须吸收广大人民群众的参与、建立参与型行政。最大限度地吸收广大人民群众参与行政决策、行政计划、行政立法、行政决定、行政执行的过程,明确人民群众参与行政的权利和行政机关的责任和义务,共同创造互动、协调、协商和对话行政的程序和制度。通过这样的制度安排,强化公务员的奉献精神、服务意识和爱岗敬业的价值观。
2、政风建设必须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在全球化的形势下,加强我国的政风建设应尽可能借鉴国外的先进经验。如韩国、英国的服务型政府的理念和运作模式,如新加坡的廉政建设经验等等。
3、全方位提高公务员素质。首先,加强对政府机关工作人员严格、系统的党性、党纪教育和职业道德教育。其次,加强对公务员在业务知识、管理知识、法律知识等方面的培训和教育,全面提升公务员的才能。第三,强化公务员依法行政的理念,教育公务员严格守法、用法,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活动。在执法过程中明确执法主体,严格执法程序,对有法不依、执法不严、徇私枉法的,要依法予以处理。第四,改革政府制度环境,强制性地、全面地、系统地约束公务员的权力获得、使用机制,从而防止公务员利用公共权力谋取私利。
4、转变政府职能。通过转变政府职能,弱化、合理化公共权力,从根本上推动政风建设。首先,从“行政控制型”政府转向“行政服务型”政府,加快政府管理方式、行为方式的转变,最终建立起同时具备三种特质的政府:寓管理于服务——服务型政府、公开透明——政务公开型政府、依法行政——法治型政府。其次,与转变政府职能相配套、同时转变行政方式,学会善于运用适应市场经济的工作方法,以优化政务环境。比如严格依法行政、充分尊重市场、讲求科学决策、善于发挥行政体系的整体功能等。
5、改革和完善现有的干部人事制度。首先,必须以干部作风作为选拔任用、奖惩的重要依据。对那些实绩突出,清正廉洁,群众拥护的干部,要委以重任。对那些脱离群众,搞形式主义、官僚主义、贪图享乐、铺张浪费和以权谋私的人,决不能任用提拔。其次,推进领导干部任前公示制,以此提高广大群众对干部选拔任用的参与度,避免和减少用人失察和失误。
6、实现政风建设制度化。在坚持现行的行之有效的奖惩、考核、交流、回避等制度的同时,应着重深化如下相关制度:行政审批制度、承诺制度、公投制度、听证制度、政务公开制度、政府采购制度、政务人员调研制度和群众评议制度等。
7、重视建立起政风建设评议机制。所谓“政风评议”,就是由国家各级地方人民政府领导机关统一组织实施,广泛动员社会各界参与,采取多种方法和途径,对其所属职能部门和单位的政风建设情况,进行民主评论与审议的全过程。它是推动政风建设,树立良好形象的一种有效方法。政风评议主要采取测评方式:包括民主测评组测评、投诉受理机构测评和群众测评。民主测评组可由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特邀监察员、新闻工作者、企事业单位代表等社会各界人士组成,采取听汇报、召开座谈会、明察暗访、重点抽查、广泛听取社会各方面意见等方法,对被评议单位进行逐项测评。政风建设投诉受理中心,对受理的投诉进行调查核实,根据投诉情况及调查核实结果,结合信访部门和政府领导同志热线办公室受理的投诉及办理情况,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基层群众测评,应由政府统计部门向社会发放定向问卷调查表,组织基层群众和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被评议单位进行测评。测评一般采用百分制分项计分方法,以上三种测评方式各占比例数,可由各地自行确定,但基层群众测评比例不得少于40%。政风建设的成效只能通过政治(社会)性标准,即“群众满意不满意”、“群众高兴不高兴”来进行检验。
(杨跃锋 吴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