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刊讯】由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组织的第三次行政学术访问团于1995年9月4日至10日到日本进行学术交流。
访问团与日本行政交流委员会共同举行两次学术研讨会,双方就“中日两国国有企业改革比较与借鉴”专题进行了学术研讨。
在东京早稻田大学国际交流中心召开的研讨会上,访问团团长张志诚代表中方做了题为“论中国国有企业改革的基本方向”的发言,对中国国有企业改革是建立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现代企业制度问题进行全面论述。日方做中心发言的是中央大学法学部教授大久保,论文题目是“论日本国铁民营化改革”。论文主要结合日本国铁民营化改革背景、民营化过程、民营化特征、民营化内容、民营化效果及问题进行了论述。双方还就国有企业改革有关问题进行了研讨。
在京都国际交流大厦举行的第二次研讨会上,日本京都大学讲师松润先生做了题为“日本民营化问题”的发言。他主要通过例举日本民营化三个典型——日本国铁、电电、航空三家企业民营化过程,提出重视市场经济是日本民营化改革的主要原因,同时通过对民营化分析,提出民营化并不意味着国家放松控制,只是将国家所有主体改变,但并没有彻底解决问题。因此,民营化的有些问题还需要不断探讨。中方代表史和平就“中日两国国有企业改革比较浅议”为题做了发言,从经济发展规律的角度,对中日两国国有企业改革进行比较,中国国有企业改革首先是要确立经济运行的主体地位,不断提高国有企业的市场竞争能力和企业制度的创新,保证国有企业改革不断深化。在座谈中,日本朋友提出夕阳企业职工社会保障问题,中方代表曹中原、李正光对此作了较为详细的阐述。
两次国有企业改革学术研讨会,使双方认识到,在当今世界经济变革与发展的潮流中,国有企业改革在很大程度上反映各国政府对经济发展的改革意向。不论从中国确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改革目标后,国有企业改革已成为经济体制改革的中心环节,还是日本在80年代对与经济发展不协调的国有企业实行民营化改革,都从不同侧面反映国有企业改革必须顺应社会发展的要求,符合各国经济发展规律,才能促进国有企业改革不断向前发展。 (卞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