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9月27日,天津市行政管理学会召开“中国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研讨会”,来自我市的领导和专家学者30余人,围绕加入WTO与政府职能转变进行了广泛深入的专题研讨。现将会议重要内容综述如下:
一、加人WTO,行政改革面临新的历史机遇和严峻的挑战
会议认为,就我国政治发展中的行政发展而言,加入WTO对以政府管理为中心的行政改革提出了新的要求。要求政府以维护国家经济安全,促进国家发展为宗旨,按着市场需要重新配置行政资源,建成新的行政机制。如何适应新的形势,从我国政府职能的调整,政策规划,行政模式与技术三个方面进行探讨。加入WTO首先要进一步调整政府职能,当前尤要强化政府的行政立法职能,优化其社会管理职能。二是要实切加强政府的政策规则,从经济贸政策、外资政策、国内收入分配、防范市场风险等方面,按延续、修改、废止分门别类具体运作,以适应WTO的规则要求,体现公开、公正、公平的国际竞争原则;三是要加快更新行政模式与技术。加入WTO要求我们必须与国际运行的行政模式接轨,尽快更新行政技术,加强电子化政府建设,通过政府上网工程,实现政府管理信息的网络化,这不仅仅可以大大提高政府部门新形象,还有助于精简机构,精干人员,减少工作环节,提高工作效率。
二、加入WTO,政府机构应进一步转变职能,必须保证严格依法行政
有代表提出,当前各项体制改革尚未到位,新旧体制交替存在许多磨擦情况,加快政府行政体制改革,实现政府职能转变必须将其上升为法律,实现依法行政。第一、分解政府职能,实现国家所有权与国家公共行政权的分离,真正理顺国有资产管理关系,并以法律加以调整;第二、以国家公共行政权力为基础,完善行政许可制度,推动行政许可制度的改革;第三、完善法律环境,保护公平竞争,以法律及司法手段予以保证;第四,制定《行政程序法》,建立政府信息发布制度,全面建立我国行政公开制度;第五、加强政府法制建设,坚持依法行政。要加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组织法建设,实现中央与地方各级政府职能确立和实施的法制化;二要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加强民主监督;三要强化中央和地方政府的执法职能,真正作到依法行政。
三、加入WTO,政府职能转变要真正成为超越各类经济主体的裁判
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形成的政府管理经济的职能主要弊端是政企不分,政事不分。天津作为老工业基地和商贸中心,形成的“部门+办企=系统=行业”的传统体制,实际上是政企不分的体制。经过二十多年的改革开放,天津大部分行业的经济结构已面貌大变。如电子仪表业百分之九十的产值是三资企业创造的,医药行业为46%,全市外贸出口的70%由三资企业承担,但从总体上看,政府职能转变的困难和复杂性要比南方沿海地区大得多。
当前,即要深化改革,又要维护社会稳定,根据天津实际,要加快行政改革步伐,要使政府真正成为超越各类经济主体的裁判员,而不能再去做运动员。政府要把主要精力用在构建公平、公正的竞争环境方面。要增强宏观管理职能,弱化微观管理职能,有步骤分阶段地撤销对企业的管理职能和直接监控职能,大幅度精简行政审批程序,加大干部培训力度,强化政府为经济服务的职能,提高政府管理的透明度,公开性和予见性,把政府可管可不管、可直接也可不直接操作的事情,尽快转移给社会中介组织承担。
四、加入WTO,促进国有工业企业发展,政府要制定宏观政策
天津的汽车工业是天津的支柱产业,为天津的经济发展作出了贡献。“入世”后要想顶住冲击,在竞争中发展,就要充分利用逐步降低关税的有利时机,抓紧产品结构的调整,抢占市场。为此,政府面对加入WTO的新形势,一定要在制定宏观政策上(包括产业政策)下功夫。特别是在依靠政策连续性、拉动企业发展上,拿出切实可行的措施。二要在改善投资环境提供良好的服务上下功夫,特别是要经审批项目的手段,再不能出现下一个在津投资“货代”办了三个月,盖了四十多个章,还没办完的不正常现象。三要在培育市场上下功夫。要加快实施大集团建设战略,以企业为中心培育和发展一批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主业突出,核心能力强的大公司,大企业集团,通过大企业的技术创新,产品开发和资本运作对市场资源进行有效整合,优化发展主体,调整经济结构。同时还要深化企业改革,抓大放小,实现投资多元化。
五、加入WTO,推动个私经济发展,政府要有迎对措施
迎对WTO,对我市私营经济存在的优势和问题要有一个明确的认识。截止2000年底,我市个体私营经济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57.4亿元,占全市GDP总值的15.7%,超额完成年工作目标17.4亿元,实现税收14.62亿元,同比增长32.91%,注册资金在百万元和千万元以上的企业分别达到16585户和551户,私营企业集团达到47家。企业规模快速发展,科技含量有所增强,发展空间不断扩大,整体素质不断提高。但与全国先进地区比较,发展速度还不快,从个私经济总产值看,在四个直辖市中,我市名列第三,从企业规模看,我市中小型私营企业比较大,75%的私营企业注册资金在1000万元以下。况且还存在产业技术层次较低,企业结构不尽合理,生产经营粗放,管理模式落后等问题。个体经济发展离不开政府支持,加入WTO后,针对很多企业对WTO规则缺乏全面了解的现状和发展中难以解决的问题,市政府应加大教育培训力度,面对新形势新问题,制定相关法规政策,提供一个良好的法律环境。政府要保证个私企按市场经济运行规则享受公平待遇,削除“两头通、中间堵”的现象。鼓励个私经济向外向型发展,同时加大对商会的扶持力度,增加一些投入,帮助区县商会改善工作条件,充分发挥商会的协调优势,促进其健康发展。
六、加入WTO,我国知识产权制度面临改革
中国加入WTO需要中国人树立一种精神,开放精神,法制精神,对策精神。入关后,知识产权法律制度必将以《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为蓝本向更进一步的规范与开放迈进。比较《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则与我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以下几个方面的变革为大势所趋:1司法部门介入知识产权;2进一步消除知识产权的计划经济痕迹;3防范“即发侵权”;4“善意侵权”的适用;5加强“损害赔偿”的措施;6进一步扩大对权利人的保护范围。
七、加入WTO,政府调整行政审批行为,重新配置行政职能迫在眉睫
入世后,政府的工作方式应尽快调整,要由“强审批、弱监管”变为“弱审批、强监管”。第一,审批的根据要及时修正;第二,审批权相对集中行使;第三,检查处罚权要相对集中行使;第四,审批权与检查处罚权要相对分离。可见政府以审批为主的工作方式变为以监管为主的工作方式,实际上是重新配置行政职能,政府必须要进行重组。
八、加入WTO,政府官员要更新观念,转变作风,提高素质
就政府的各级官员而言,起码存在着几个不适应:一是观念的不适应。有的政府官员自觉不自觉把自己的职务和责任看成是可以呼风唤雨的一种权力,一种地位的标志。他们不懂得(或者不愿意懂)社会主义政府官员手中的权力仅是一种手段,一种为人民谋幸福的手段。权力的本质是服务。这种强烈的“权力意识”不淡化,不改变,很难适应“入世”要求。二是作风不适应。不少政府官员由于官本位意识太浓,导致严重脱离群众,高高在上的官僚作风。这种作风不转变入世后就可能出现把外商吓跑、气跑、把国内的经济活力(国际国内竞争的活力)断送、扼杀。三是官员的整体素质不适应。这包括官员们的法律修养、道德境界、文化品味和在各种复杂环境中的快速应变和处理问题的能力。特别有的一把手,法律意识淡薄,习惯于自己说了算,有意无意促成了“以言代法,以权代法”的社会环境。还有的不注意道德形象的塑造,不能以身作则,在群众中缺少威信,一旦离开“权力”就成了孤家寡人。以上种种不适应,应引起高度重视,有些人对此麻木不仁,是很危险的。
九、加入WTO,变挑战为机遇,实现天津经济腾飞
在我国入世后的经济竞争新格局中,天津作为中国北方最大的国际港口城市,要主动出击,迎接挑战,以观念转变为突破口,以体制创新和技术创新为动力,大幅度增强全市经济的国际竞争能力,加快政府职能转变。突破影响生产力发展旧体制的障碍,进一步发挥市场机制在资源配置中的基础性作用,建立完善新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和经济运行机制,实现天津经济跨越式发展。在实现经济发展的同时,还必须建立和完善各项社会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