郁建兴教授等著的《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基于浙江省温州市的研究》一书,是继他出版《在政府与企业之间:以温州商会为研究对象》一书以来民间商会与地方治理研究的又一力作。多年来,郁建兴教授及其课题组致力于我国民间组织发育的典范——温州商会研究,试图揭示出在民营经济发展过程中民间商会如何一头连接着民营企业,一头连接着地方政府,并形成一种市场、政府与社会之间的互动关系,从而超越了“市场影响政府”或者“政府管理市场”等单向思维习惯。这样一种分析框架既拓宽了“温州经验”、“浙江现象”、“民营经济”的研究视野,又丰富了“地方治理”的内涵和研究领域;既是作者一贯的研究旨趣体现,也是作者对市场、政府与社会关系的观察和思考的学术成果。
20世纪70、80年代以来,民间非营利组织、社会中介组织等社会组织在许多国家都以惊人的速度发展,形成了一个遍及全球的第三领域、第三部门,以往的市场——政府两极关系被日益改写为市场、政府与市民社会的“三足鼎立”关系。研究第三部门的学者赛拉蒙教授认为:“公民社会组织代表了20世纪最伟大的社会创新”。在我国,尽管目前每千人拥有的社团只相当于法国的1/90,美国的1/40,但从历史上看,我国的社会组织发展正处于一个重要时期。截至2005年底,全国经民政部门登记的各类民间组织已经达到31.5万个。更重要的是,这些社会组织正在成为我国经济社会发展中的一支重要力量,在社会公共事务管理中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在市场经济稳步发展的背景下,大量社会组织在市场体系与公共部门之外应时而生,使得社会主体逐步呈现多元化趋势,地方政府更加关注社会管理和社会发展,“地方治理”日渐成为公共管理领域研究中一个引人注目的分析概念。作为地方治理的一支力量,民间商会的发展,既是市场经济发展的需要,也与政府职能转变相辅相成,从一个侧面反映了政府、市场与社会之间的结构性变迁,涉及到政府权力、市场边界和社会自治等多重关系的调整。
在《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一书中,作者提出,浙江省是我国市场经济发展较为成熟的地区,也是地方政府创新比较活跃的地区,还是社会组织发育比较充分的地区,特别是民间商会的发展引人注目,并认为市场经济发展、地方政府创新与社会组织发育之间存在着一种重要的关联性。研究它们之间的关系,既有助于解释浙江经济社会发展的模式,也可能对其他地区的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一定的示范意义。从这一背景和思考出发,作者在书中梳理了民间商会与地方治理的基础理论和国外经验,并根据浙江民间商会的现实发展对商会性质作了新的概括界定,探讨了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之间互动机制的内在动因和发展趋势。
首先,作者引入“治理”的分析框架,论证了这一分析框架对于研究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关系的适用性。为了给温州民间商会的未来发展趋势以及与地方政府互动关系提供一个参照系,作者考察了国外民间商会的理论与实践,并且认为在发达的市场经济国家,民间商会作为中介组织被视为市场的润滑剂、协调器和保险阀,发挥着维持公平竞争的市场秩序,降低经营者之间的交易费用,保护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改进对市场的决策和管理,制定行业规范的作用。
其次,作者对商会的性质和作用做了富有新意的分析和考察。由于对商会性质的认定关系到商会的后续研究,所以对民间商会的实质研究需要从商会性质的界定入手。作者分析了商会的职能,认为从商会与企业之间的关系来看,商会是生产同类产品的企业克服负的外部性、获取正的外部性的一种俱乐部式的制度安排。从商会与政府的关系来看,商会主要是基于信息不对称基础上的委托代理机制。如果一个商会组织的职能倾向于前者,它更多的是一个民间商会;如果倾向于后者,则更接近于官方协会,两者可以相互转化。商会组织的双重属性使它们必须在企业和政府之间保持一定的平衡。随后,在介绍温州商会发展历程的基础上,作者通过翔实的数据和实例,对温州商会的成立缘由、办公场所、收支情况、组织形式、人事安排、组织章程、决策方式等方面进行了考察分析,论证了温州商会是一种“俱乐部式组织”和企业与政府事务的双重“代理人”,并在此基础上考察了作为“俱乐部式组织”的商会与民营企业之间的关系,以及作为“代理人”的商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在现实中,温州商会对于地方治理转型的作用不是抽象的,而是具体的。作者通过对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治理转型的条件、要素和过程的考察,得出的结论是:温州商会影响地方政府的主要原因,在于政府发展经济的举措往往需要商会的配合,而恰恰是在经济发展上,政府、企业、民间商会产生了契合点。温州地方治理的转型是经济社会发展的“倒逼”产物,这一转型又为民营经济发展提供了更为良好的环境。产品特征、行业内部组织特征及其在当地的重要程度、地域分布特点、商会代表人物及政治因素,是决定商会影响政府管理的几个关键因素。商会影响公共政策的渠道大致有四种:一是通过在人大、政协提出议案和建议的形式影响公共政策;二是通过商会与政府部门磋商或向政府部门提出建议,影响政策或政策执行方式;三是通过与政府部门或官员的非正式沟通、磋商,影响行业政策;四是在政府的授权和支持下,自行制订行业内部政策。
最后,作者运用博弈和均衡的概念对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之间的关系进行了分析。作者认为,在地方治理的框架中,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是两种并存的不同治理主体,也是两种相互依赖的治理主体。在转型时期,民间商会的兴起及与民间商会发展相关的地方政府改革,体现为部分社会事务的管理从政府部门向民间商会的转移,而管理权力转移本身是双向的,即一方的权力让渡相对应于另一方的权力承接,权力让渡和承接的动力存在着一定的利益驱动。对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博弈分析表明,如果地方政府和民间商会分别成为两个不同的治理主体,它们之间会形成相互依赖关系和治理中的合作协调关系,并最终形成一个相对稳定的治理格局,并实现合作博弈的均衡,有助于从统治向治理的转型。由于现实局限,我国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仍处于不断调整的进程之中,统治向治理的转型以及互动机制尚未完全建立起来。为了确立合理的地方治理结构,最终形成两者之间的互动机制,一是政府需要转变政府职能;二是商会需要不断发展和规范;三是需要改善外部的制度环境。
总的说来,本书运用新的理论分析框架对民间商会与地方政府的关系进行了深入探讨,环环相扣、层层递进,又通过大量的实际调研和案例分析对实际经验作了概括,不失为实证研究的一个典范,是一项具有较高学术价值的研究成果。
当然,我们也注意到书中有些问题还是可以商榷的。例如,本书认为民间商会可以看作是一种“俱乐部组织”,但是作者在行文中并没有对这一概念进行细致地分析与解释,而只是分析了“俱乐部物品”的特征,这就使作者对民间商会与“俱乐部组织”这一概念的契合性缺乏周密地考虑,因为根据经济学家布坎南关于俱乐部成员的效用同时取决于俱乐部物品与成员数量的理论,俱乐部中的物品与成员数应适度,并且应同时决定,而从书上看民间商会提供的服务数量和民间商会的成员的数量似乎并不需要这种约束。再如,从全书来看,国外民间商会的理论与经验的参照系,并没有直观地表现在全书的行文中。此外,在考察温州地方政府改革和民间商会作用的部分,需要进一步与全书相互协调一致。
(作者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公共管理研究中心主任、研究员,北京1000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