应 松 年
今年,《中国行政管理》迎来了25周年纪念。25 年,弹指一挥间,而中国行政管理学却经历了蓬勃发展的可喜历程。
一、我所经历和见证的往事
上世纪80年代初,时任国务院参事室参事的唐鸿烈先生向国务院领导报送了《加强行政改革,健全和完善我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的建议。经国务院领导批示,由国务院副秘书长李灏负责,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主任王书明,副主任李福玉)予以研究和落实。调研室在征求各方意见后,决定召开一次全国性的行政管理学研讨会,并形成一份会议纪要。当时,我在中国政法大学教授行政法学,调研室就邀我与会并参与起草纪要。
1984年8月20-26日,国务院办公厅、劳动人事部在吉林省吉林市召开了行政管理学研讨会。与会的有中共中央、国务院有关部门,部分省市的实务工作者和全国理论工作者共70余人。会议由劳动人事部副部长焦善民主持,国务院副秘书长李灏讲话。这是建国以来第一次由中央行政机关主持召开、理论工作者和行政管理干部参加的研讨有关建立中国式的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会议。会议形成的纪要,作为国务院办公厅《参阅文件》,分送中共中央、国务院领导、中央各部门和各省政府。
《会议纪要》提出了我国行政管理学的内容,指出行政管理学要“研究国家行政机关的配置与运转规律,以及国家对经济和社会生活的管理”,并确立了研究行政管理学的主要方向和主要目的,即主要探讨行政管理如何与改革开放的新形势相适应,“逐步实现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提高行政管理的工作效率。”
《会议纪要》还提出,要立即着手组织筹备组,“争取明年成立全国性的行政管理学会”,以动员全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人员开展研究活动。
这次会议无疑对中国行政管理学的发展起了极大的推动作用,行政管理学研究在全国迅速展开。随后成立的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和创办的《中国行政管理》期刊成为组织和推动全国行政管理研究的核心和中坚力量!我国社会主义行政管理学由此起航。当时,行政管理学成为国务院和地方各级政府积极重视、关注的学科,各种培训班、学习班纷纷举办,学习行政管理学知识成为热潮。行政管理学界则活跃着一批最早的研究者,像夏书章、李方、刘怡昌等等;涌现了最早一批行政学论著,国务院办公厅调研室还先后组织编写出版了《中国行政管理学初探》、《行政管理学基础》等文集和专著。有好些论文开始都是发表在《中国行政管理》期刊上。调研室的李福玉等同志还积极关心和参与了《中国行政管理》的创办和编辑业务的许多活动,武树帜同志还担任期刊的总编和具体工作。记得那时期刊最早还在大同印刷。《中国行政管理》成为当时行政部门、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界热切关注的刊物。25年来,我国行政管理学的研究和发展所取得的成就,对政府行政实践产生了令人瞩目的巨大影响。应该说,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和《中国行政管理》建立了殊勋。
二、关于行政法学和行政管理学
我一直从事行政法的教学研究工作。这次会议前后,我对行政管理学有了初步的接触,依据吉林会议所提出的我国行政管理学的基本目标及其方向,我开始考虑行政管理学与行政法学的关系。1986年,我主编的第一本《行政管理学》出版,其间,还写了一些相关论文,论说了行政管理学和行政法学的关系,发掘了两者的内在联系。提出“行政学和行政法学业已成为两门独立的学科,但它们都以行政管理为对象。”我认为,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和现代化,是行政管理学研究的目的和方向,同时,也正是对行政管理的最好诠译。因为,行政管理与一切社会现象一样,有其自身的客观规律。因此,行政管理必须是符合客观规律要求的科学管理。从科学的角度研究行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的,是行政学。同时,作为一种国家活动,行政管理的性质决定了行政管理活动必须是法律活动,必须根据法律活动的规律、程序和特点进行。从法律的角度研究行政管理的,就是行政法学。因为“都以行政管理为研究对象,因此两者有很大一部分内容是密切联系、互为条件的。在这部分内容中,两者之间的关系是:行政学是以科学的行政管理的原则和方法为内容,另一方面,科学管理中很多行之有效的原则和方法,也有待于而且有赖于制度化、法律化,才能固定下来,形成规范,持久地、普遍性地发挥作用,在此基础上逐步提高”。 “总之,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指导人们应该怎样做;行政管理的法制化,规定人们必须怎样做。只有把科学的管理和法律的管理统一和结合起来,才能使国家行政管理在建设现代化事业中发挥更大的作用!”
“法律管理与科学管理的这种关系,用通俗的话说,叫作‘合理合法’。理就是科学,法就是法制,合理合法,事情才能办通办好”。“合理合法十分通俗地说明了行政管理中科学管理与法律管理的内在联系”。
法律管理和科学管理的关系,必然会在以行政管理为研究对象的行政学和行政法学中反映出来。强调两者在管理实践中的统一和相互依赖,就必然要求行政法学者多学点行政学的知识,行政学者多学点行政法的知识,这对促进学科发展和提高实践能力,应该是必要和有益的。实践也证明,两门学科的学者都在结合研究方面作出了不同程度的努力,从而推动了两门学科的迅速发展。
目前,行政管理的科学化、法制化、现代化正在我国的行政改革中逐步实现,国务院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是行政管理科学化和法制化的典范之作,它的贯彻执行,迅速推进了科学管理和法律管理的进程,依法行政已成为行政管理的基本准则。
我个人在研究各项行政法律制度时,首先考虑的总是这项法律制度是否反映了客观规律,是否符合科学的要求,同时,也以是否科学来衡量每项已设制度的合理性。面对近年来飞速发展的公共行政学,作为行政法理论工作者,深感不断学习、积极从事行政学和行政法学的结合研究,仍然是必须为之努力的主题。
有一点值得注意,行政法学与行政学这两门学科,几乎同时在20世纪80年代的中国恢复和兴起,并迅速发展,这一历史现象说明,中国发展到这一历史时期,正是政府行为迫切需要从科学和法治两方面加以要求和进行研究的时期。理论的发展是现实需要的反映。
相信我国的行政学和行政法学在与我国行政改革实践的互动中,定将获得更大的发展,相信《中国行政管理》将在新的历史时期中,成为一个继往开来、再创辉煌的重要理论阵地。
谨以此祝贺《中国行政管理》创刊25周年!
(作者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第一届理事会常务理事、第二届理事会副会长,第三—五届理事会学术顾问,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行政立法研究组副组长,中国政法大学博士生导师,北京1000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