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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行政复议概论》读后(1992年第1期)

发布时间:2015-7-24  来源:

  安徽省行政管理学会以最近组织撰写的,由安徽人民出版社于1990年底出版的《行政复议概论》一书见赠,读后,不能已于想发点议论。根据读后的初步印象,此书适用于作专题培训教材,因其文字清楚,篇幅适当,干部和公民也可借以自学。全书共分绪论、总论和分论三编,二十二章,近三十万字。书的内容系统严密,覆盖面广,关于行政复议工作的方方面面几乎无不涉及,如基本原则、范围、管辖、机构、参加人、证据、申请与受理、审理与决定、期间与达、决定的执行、法律责任、不服的起诉、应诉送等,理论性、知识性、实用性(包括可操作性)都比较强,关于古代部分讲的比较少,不能以为是不足之处。因为可以另写历史专著,作为概论不宜多占篇幅。

  在分论方面,已注意到主要和常见的一些内容,而且在顺序排列上,也是经过从实际出发的考虑的。例如,公安行政、工商行政、资源行政、环境保护行政、卫生行政、交通行政等,都无可讳言是实际生活中常容易发生争议的事情。至于其他方面,仅以一章来概括(对此以上各项均为专章),而且尚欠全面(如教育行政就没有专节),但既已掌握基本原则等,不妨举一反三,不必求全。

  总的来说,行政复议是行政管理的一个重要环节,国务院为此发布了《行政复议条例》,此书有助于对行政复议工作正确看待,心中有数和认真进行。

  我们怀着喜悦的心情,看到改革开放的大好形势下,我国行政管理日益走上法制化的道路,这是行政管理和法制建设趋于现代化的共同标志。妥善地依法解决行政争议,对于维护和促使行政机关依法行使职权,以及有效地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合法权益,都有积极意义。

  最后要说一说,安徽省行政管理学会组织撰写和联系出版此书,是实实在在地做了一件好事(据了解,他们在《行政诉讼法》颁布后,还举办过讲习班,以及进行过其他有关工作等)。谨愿借此机会,寄语全国广大学会工作者:学会当按自身的特点和要求来办,最忌的恐怕是挂牌了事,或只成为徒占编制而其实无所事事的机构,万一(希望也不会完全)是那样,则将对学会尤其是行政管理学会是最严厉的讽刺或自我否定,愿与同志们共勉。

  (作者夏书章系中国行政管理学会副会长、中山大学教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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