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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法行政必须有丰富的行政法律知识(1998年第4期)

发布时间:2015-7-24  来源:

  由资深行政法学家张尚教授主编的《现代实用行政法律词典》(简称《词典》),在依法行政已提上党和国家重要议事日程之际问世(北京出版社1996年版),是非常及时和值得欢迎的事。

  众所周知,我们对干部的“四化”要求之一是“知识化”;西方有一句名言叫“知识就是力量”;日本管理领域关于人员素质也有重视KAE(即Knowledge知识、Ability能力,以及Experience经验)之说的。各行各业为了做好本职工作,莫不有其必备的知识。那么,就依法行政而言,若无丰富的行政法律知识,便难以指望能切实做到、做好。对此凭常识可以理解,并非额外负担,而是应有之义。

  毫无疑问,我们所依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法;我们所行的,是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之政。但在具体的法律门类上,除宪法和其他法律外,依法行政所依的,最经常、最大量和最直接的是行政法。

  根据量大、常用和有时需要查阅、核实的特点,有一部这样的《词典》放在手边,置诸案头或摆进参考书架,自可提供很大方便。而这部较大型的专业性较强的《词典》,正好填空补缺,应当认为很有积极的现实意义。

  按照成书、交稿日期当时的情况来估计,从本《词典》的条目选择和内容安排来考察,是比较全、比较新和比较实用的。尤其是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方面,可作为普通教材的辅助参考,起较好的释疑解难等作用。

  适应改革开放、现代化建设、面向和了解世界、与国际接轨或按国际惯例办事,以及参考借鉴国外有益经验等需要,《词典》列入许多有关条目,如德国、日本、美国等国家行政法和国际协定、公约之类。这至少将有助于拓宽使用者的视野。

  如果说,《词典》已经注意到“洋为中用”,则也可以看到,“古为今用”同样有所体现。例如,历史上与行政有关的重要典籍,制度和行政区划等,便于参考对照,增加一些历史知识也好。倘能因此而引起研究兴趣,会有更大收获。中国是文明古国,这方面的历史遗产也应予重视。

  与此相联系的,是继承和发扬优良传统的问题。《词典》中的例子虽然不多,但给人的印象,是显然已有此意。像“三大纪律八项注意”这一条的精神、原则,对人民公仆完全适用。在新的历史时期,提醒一下大有好处。

  《词典》不是没有可改进之处,相信编者必将欣然期待和虚心听取广大读者的宝贵意见。由于尚未过细把读,只能略抒浅见以供修订、再版时参考。

  参见条目一般词典多不注明页码,本《词典》亦未例外。为便利读者使用(主要是节省时间),建议注明页码,即使编者多费点事,而读者称便,也很值得(在清样之前即可解决)。

  条目之间应取得协调一致。举例来说,关于“专区”、“市管县”、“行政区域”各条的说明,便有必要加以补充。因专区所辖市、县与现行“市管县”在性质上有所不同。前者是省政府的派出机关,后者却是一级政权机关。

  译文条目最好都注原文,外文简略语(如CPU. ROM. RAM. GNP等)若注明全文,可能对使用者更有帮助。

  毋庸讳言,现在出版状况在很大程度上受成本、价格和效益等经济因素的制约。出版物的篇幅有时偏紧可以理解甚至应予谅解,但仍希望在条件许可时有所突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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